年末全市常住人口307.50万人。全年全市出生人口1.94万人,人口出生率为6.28‰;死亡人口3.03万人,死亡率为9.82‰;自然增长率为-3.54‰。性别比(女=100)为103.32。

全年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303元,比上年增长4.5%。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6369元,增长3.6%;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617元,增长5.4%。
年末全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46.5万人,其中企业职工69.8万人,城乡居民162.0万人;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 297.4 万人,其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69.8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27.7万人;参加失业保险55.4万人;参加工伤保险62.5万人,其中农民工9.3万人;参加生育保险47.1万人。
资料数据来源长治市统计局《长治市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