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末全市常住人口309.76万人。全年全市出生人口2.45万人,人口出生率为7.87‰;死亡人口3.00万人,死亡率为9.63‰;自然增长率为-1.76‰。性别比(女=100)为103.57。
全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4775元,比上年增长3.7%;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410元,比上年增长5.6%。
年末全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42.3万人,其中企业职工66.8万人,城乡居民160.9万人;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296.7万人,其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67.7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29.1万人;参加失业保险53.9万人;参加工伤保险62.6万人,其中农民工27.2万人;参加生育保险44.0万人。
资料数据来源长治市统计局《长治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