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张红亮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我省县域经济开发区面临的职能短板及解决对策》收悉后,我们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以来,我市在加快发展县域经济、推进县管开发区建设上做了大量工作,通过出台优惠政策、深化体制改革、加快简政放权、加强考核激励等多种方式,从土地、人才、规划、招商等方面全力推进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

  一、坚持规划先行,保障土地供给,推动开发区集约发展

  我市组织各开发区完成了四至范围核定,编制了总体规划编制、规划环评、控制性详规;并积极与省职能部门对接,将开发区相关规划纳入全省国土空间规划。将开发区土地收储量作为硬性指标(近两年要求每年收储5000亩以上土地),变“项目等地”为“地等项目”,为开发区项目落地留足空间、缩短流程。出台《长治市开发区闲置土地及僵尸企业处置措施(试行)》,明确闲置土地类型标准、处置方式、处置要求,为新上项目腾出发展空间。将开发区亩均强度纳入考核指标,倒逼开发区集约高效利用土地。

  二、完善管理机构,充实开发区专业人才

  我市不断完善开发区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在全员岗位聘任制的基础上,探索特岗特薪、特职特聘,明确提出“编制总数的35%以上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工作要求。为了支持各开发区引入专业人才,我市积极落实开发区薪酬制度改革,在全省率先完成了绩效工资制改革,允许开发区管委会按照最高五倍于全市无收入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平均工资的标准核定绩效工资总额,并向对开发区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有突出贡献的工作人员倾斜,提升对专业人才的吸引力。

  三、创新招商模式,引入专业招商团队

  为解决开发区招商力量薄弱、针对性不强等问题,我市指导各开发区编制了产业规划、招商规划、招商地图,结合自身产业定位,开展精准招商、产业链招商,并从市级层面多次举办以开发区项目为主的集中招商活动。各开发区探索实行“管委会+公司”模式,在包括招商引资在内的各领域引入市场化公司、团队。

  四、加快向开发区依法授权,提升开发区政务服务能力

  2018年以来,按照“应赋尽赋、应领尽领、分级赋权”的原则,我市及各县区已向各县管开发区赋予各类行政管理事项533项(其中市级82项、县级451项),各开发区积极与各职能部门和市县区行政审批局沟通协调,充实开发区行政审批部门力量,协调相关部门向开发区派驻机构、人员,保障行政管理权承接能力,为实现“办事不出区”创造了良好条件。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我市开发区建设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 系 人:王轶珊

  联系电话:0355—2192592

  

 

长治市人民政府        

  2021年5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