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长治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持续深化法治实践,法治政府建设迈出坚实步伐,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市委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19次专题研究法治工作;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权威著作列为各级党委(党组)必学内容、党校主体班次必修课程。市委书记丁小强主持召开专题述法会议、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创新述法述责述廉“三述同台”机制,推动县级以上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全覆盖;先后带队深入市司法局、公安局、法院、检察院、信访局及部分县区实地督导,现场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推动构建“高位推动、系统部署、闭环落实”工作格局。市政府通过党组会、常务会会议等,集体学法7次,市长陈向阳召开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收官任务;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圆满完成“八五”普法;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培育一批具有长治辨识度的法治品牌。全市各级党委(党组)将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开展“县委书记谈法治”活动,形成“书记抓、抓书记”责任闭环。依托“法治文化基层行”“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等载体,开展法治宣讲1400余场,覆盖群众50万余人次。潞州区“法治山西、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试点经验在全省推广,涉企行政执法、红色法治文化传承、“党建引领+红色调解”等创新实践获中央及省级媒体重点报道,法治长治建设影响力持续提升。

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高质量发展效能。始终将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政务服务效能,精准服务市场主体。一是政务服务效能持续提升。在全省率先推出“无柜台”“肩并肩”帮办模式和“授权即办”机制,深化“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六减”专项行动,近一半审批事项“即来即办、当场办结”,行政审批事项综合网办率达到91%,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全省优秀。二是重点领域精准护航。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建成“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太原代办处长治工作站”和“山西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长治工作站”,“沁州黄小米”地理标志保护案例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加强涉外法治建设,市贸促会、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联合设立涉外商事法律服务站,为企业“走出去”保驾护航。三是法律服务供给优化。打造长治高新区现代商务综合服务中心,为园区以及潞州区企业提供集法律咨询、公证服务、仲裁指引、司法鉴定介绍及法律援助申请等全方位、一站式的法律服务,助力企业健康发展。组织法律服务团深入开展“法治体检”,为民营企业审查合同、解决各类法律问题等2400余件。仲裁机构受理涉企纠纷案件206件,标的额6.3亿元,有效发挥商事争议化解主渠道作用。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全面提升依法决策水平。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持续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和规范性文件管理机制,不断提升依法决策水平。一是立法质效稳步提高。科学制定年度立法计划,聚焦民生关切,制定《长治市养老服务条例》。开展南太行区域旅游协同立法调研,推动区域协同发展。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全年合法性审查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及重大涉法事务318件,备案审查县区部门文件31件。二是决策程序严格规范。出台《2025年长治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对重大项目、重大决策进行法律审核,有效防范法律风险。创新引入法律顾问论证机制,对重大民生政策文件进行专题论证。三是制度清理深入彻底。系统清理2000年以来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废止或宣布失效783件,实现时间跨度、数据底数、建立后评估机制“三项突破”,确保制度体系协调统一。

四、坚持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持续优化执法方式,提升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一是执法理念持续优化。市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落实“首违不罚”“轻微免罚”等制度,推行说理式执法和渐进式执法。应急管理局建立信用修复“事前告知+全程帮办”机制,实现企业信用修复“零跑腿”。交通运输部门“先劝导、再管控、后处罚”网约车阶梯式治理模式、城管部门组建女子执法中队推行柔性劝导模式等创新做法获广泛认可。二是执法行为严格规范。印发市县两级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检查主体名单,严格落实执法资格管理。深入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及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排查整改执法问题,开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持续提升。市市场监管局“码上监督”机制、长子县“扫码入企”试点等有效规范了执法检查行为。三是执法监督不断强化。开展农业领域行政执法专项监督,确保执法公平公正。严格实行持证上岗,完成737人资格审核与证件申办,年内补换证件80个。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班,组织“行政执法大讲堂”12期,执法队伍能力水平得到提升。市市场监管系统“张某某加工、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和假冒伪劣商品案”案例入选市场监管总局典型案例选编。

五、健全矛盾纠纷化解体系,进一步夯实社会公平正义基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筑牢社会和谐稳定防线。一是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强化。全市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921件,审结873件,直接纠错率达29.32%;办理以市政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156件,审结112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对生效败诉案件开展逐案剖析,建立“以案促改”闭环机制。二是多元解纷机制创新发展。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市各级人民调解机构化解矛盾纠纷16329件。市司法局联合潞城监狱成立“清源”调解工作室,市文旅局与仲裁委联合成立旅游投诉纠纷仲裁中心。全市诉前调解案件成效显著,信访工作法治化扎实推进,市县领导接访下访2239批8415人次,推动化解矛盾问题1056件。三是安全稳定防线持续筑牢。构建“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模式,严打突出违法犯罪,社会治安持续向好。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化“2+3+N”风险防控机制,推动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强化应急能力建设,完善预警体系,防灾减灾基础进一步筑牢。社区矫正对象、安置帮教对象整体安全可控。

六、推动建设法治社会,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坚持以法治宣传教育为引领,推动法治资源下沉基层,持续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一是聚焦法治宣传,贯彻实施法治宣传教育法,出台2025年普法责任清单,举办“12·4”国家宪法日及各类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推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传承弘扬本土红色法治文化,开展“红色太行 法治长治”楹联作品征集活动,在全省率先编撰完成《山西红色法治文化遗存目录(长治篇)》。二是聚焦基层治理,开展“法治护航特色专业镇”专项普法活动,组织法律顾问深入企业针对性提供法治保障,培育“法律明白人”13386名,基层依法治理基础不断夯实;加强村(居)法律顾问工作,527名律师、109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全市2606个村(居)的法律顾问,全年开展普法宣传279场,提供法律咨询4544人次,协助调解纠纷278起。三是聚焦法治为民,打造“半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持续开展“免费法律咨询和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惠民工程”,深化法律援助“市域通办”试点,全市累计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3705件,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58602人次,12348法律服务热线来电咨询14242人次;落实“减证便民提速”要求,提升公证为民办事质效,全市全年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3612件;规范司法鉴定诚信执业,全市全年司法鉴定检案量为2095件。四是聚焦能力提升,不断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创新打造“平安讲堂”“人民法院大讲堂”“司法行政干部上讲台”等系列学习品牌,特别是市检察院与晋中市、新疆阜康市联合举办刑事论辩联合练赛,市公安局开展警务实战大比武,为锻造过硬法治队伍注入强劲动能。市委政法委作为地市唯一代表在全省政法系统政工干部培训班上做经验交流,我市6个集体、18名个人获评法治山西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七、加大制约监督力度,强化行政权力规范运行。坚持权力运行透明化、监督常态化,深化政务公开,主动接受各方监督,确保行政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一是政务公开深化拓展。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5万余条,全面推行“一张清单管公开”,优化公开目录,确保公开工作精准规范。围绕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项目建设等社会关切领域进行深度公开,动态更新权责清单、执法信息,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二是政策解读回应高效。针对政策“看不懂、用不上”难题,采用图文、视频、动漫等多种形式开展解读,将“政务语言”转化为“大众语言”,促进政策落地见效。三是政府督查精准有力。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开展监督检查,注重运用“13710”信息化督办平台提高督查实效。全年组织开展专项督查15余次,省政府“13710”系统共交办事项110件,办结99件,办结率90%;市级“13710”系统共交办事项78项,办结77项,办结率为99%。四是权力监督多元立体。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邀请民主监督小组参与执法监督。各执法部门通过设立举报渠道、开展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广泛收集民意,推动问题整改。

尽管我们做了一些工作,但仍存在一些短板:部分干部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实践、破解难题的能力有待提升,个别基层单位和领导干部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够到位,部分领域执法不严问题仍偶有发生,高素质、复合型法治人才特别是涉外法治、新兴领域法治人才储备不足,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需进一步提升等。

下一步,我市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锚定法治建设目标任务,加快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政府。一是持续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健全常态化学习机制,推动领导干部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二是全力攻坚法治政府示范突破,完善推进督察机制,严格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深化“小切口”立法,加强行政复议应诉,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三是着力塑优法治化营商环境,落实《山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行“企业安静期”“综合一次查”,依法保护市场主体,以法治稳预期、强信心。四是深耕基层社会治理,贯彻“九五”普法规划,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多元解纷机制,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夯实法治基层基础。五是加快锻造高素质法治队伍,加强法治人才培养引进,强化涉外法治人才建设,抓实专业训练、实践锻炼,正风肃纪,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法治铁军。我市将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踔厉奋发、实干笃行,不断开创法治政府建设新局面,为建设“两区两城两高地”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长治篇章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