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年—2025年)》,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一、2024年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始终沿着正确方向推进。一是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将法治建设列入全市重要议事日程,市“两会”、市委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依法治市工作会等会议都对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出专门安排部署。强化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牵头抓总、运筹谋划、督促落实作用,持续巩固和发展“一委一办四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健全党委领导法治建设体制机制,纵深推进法治长治、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潞州区被确定为全省法治一体建设试点。二是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其作为市委常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市政府党组会、常务会会议学习的重要任务,通过组织专题报告会、法治讲座等多种形式,推动全市各级领导干部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髓要义。去年12月,市委书记丁小强到长治工作后,第一时间深入信访部门、基层司法所、街道社会治理中心调研社会治理和信访法治化工作,先后专题听取政法工作、法学会工作汇报、主持召开专题述法会议,就进一步推进法治长治建设作出部署。市长陈向阳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重点部署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等工作,切实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市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亲自担任全面推行依法行政领导组组长,先后8次就履行政府职能、深化行政执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法治政府建设相关事项作出批示。三是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学习机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纳入市县两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主体班次必修内容,纳入全市各级干部履职能力提升相关专题培训,有效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在省委依法治省办举办的全省领导干部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宪法法律知识竞赛中,我市代表队荣获全省二等奖。

(二)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成效。一是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废止修改涉企政策性文件11件,开展“啄木鸟”专项行动,集中整治营商环境领域突出问题342项,企业开办实现“零成本”半日办结,23个“高效办成一件事”上线运行,投资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实现市、县、开发区全覆盖,完成131个事项即办件受理,平均办理时限缩短80%。二是聚焦重点产业扶持。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在平顺县上党中药材、屯留区渔泽玉米生物、沁县沁州黄专业镇设立检察保护中心,“沁州黄小米”知识产权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例被写入最高检《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白皮书(2023)》。三是加强法律服务供给。组织法律服务团,为民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全年深入民营企业、各专业镇所属企业、各类金融机构306次,举办法治讲座、培训948次,召开座谈会32次,审查合同2382份,解决各类法治问题1546个,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依法决策水平全面提升。一是提升地方立法质效。锚定长治发展战略定位,开展“小切口、有特色”立法,修改《长治市沁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条例》《长治市辛安泉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有序推进电梯安全管理领域立法工作。切实做好立法调研、法规审议及意见建议反馈等工作,举办首届“设区的市地方立法理论与实践研讨会”,推动理论研究与立法实践深度融合互动。二是依法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党委政府重大决策中的智囊作用,就重大项目、重点工作任务提供法律审核意见,参与房地产领域重大案件和企业历史遗留问题解决方案研究,为疑难问题处置贡献法治智慧,有效防范法律风险。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全面提升规范性文件管理水平,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制定、发布、监管进行全方位立体式审查,全年共合法性审查市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及其他涉法事务226件,备案审查各县区、市直各部门规范性文件47件。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显著提升。一是牢固树立包容审慎执法理念。全市落实行政处罚“三张清单”相关案件17662件,其中免予处罚案件16692件 ,从轻处罚案件852项,减轻处罚事项118件。市城管局开展提升城市“烟火气”专项行动,通过“两个鼓励、四个允许、一个保障、一个推行”的“2411”工作举措,推行柔性执法“首违不罚”。二是强化重点领域执法。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问题,大力开展重点领域执法行动。市文旅局承办2024年文旅部文化市场集中办案活动(山西长治),邀请省内外20余名执法业务骨干共同办理网络文化领域案件,实现了重大与疑难案件的突破。市农业执法执法队荣获山西省农林水系统集体一等功,市农业农村局荣获全国渔业执法系列专项行动工作突出集体荣誉。市交通运输领域行政执法专项治理工作被省交通运输厅推荐为先进典型。三是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深入推进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举办全市行政执法业务骨干培训班,开展应急管理领域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活动,推动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制定并公示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完成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全面评估,全市128个乡镇(街道)承接的执法事项平均减少28项,总体压减率达51.85%。

(五)健全矛盾纠纷化解体系,社会公平正义充分彰显。一是加强和规范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全市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738件,审结663件,直接纠错率28%。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有效促进行政纠纷实质性化解,2024年办理以市政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48件,审结40件。二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组织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排查矛盾纠纷25654件,一次性化解率达95.8%。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进市、县、乡、村四级多元解纷中心建设,深入推进类案矛盾纠纷全生命周期治理机制,全市诉前调解案件23292件,源头治理效应日益显现。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推动市县领导干部下访接访群众1765批次、化解信访事项759件,带动一大批信访积案得到解决。三是筑牢安全稳定防线。强化社会面治安整体防控,重拳打击突出违法犯罪,纵深推进扫黑除恶、禁毒攻坚、反电诈等专项工作,全市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均同比下降,社会治安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持续加强两类特殊人群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圆满完成“两节”“两会”等重要时间节点维稳安保任务,社区矫正对象远程考勤率、点名率以及服刑人员信息核查率、安置帮教对象衔接成功率稳居全省前列。

(六)健全制约监督和保障体系,行政权力运行更加规范透明。一是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健全政策解读工作机制,解读涉及企业发展和民生问题的重要政策,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3913条,我市主动公开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工作已覆盖至全领域,全市各级各部门法定主动公开事项清单已全部上网公开发布,实现了“一张清单管公开”,为企业和公众提供政务公开服务12965人次,受到办事企业和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二是加强和规范政府督查工作。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开展监督检查,注重运用“13710”信息化督办平台提高督查实效。全年组织开展专项督查10余次,省政府“13710”系统共交办事项139项,已办结完成138项,办结率99.2%;市级交办163项,完成162项,办结率99.4%。三是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印发《长治市2024年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要点》,制定了5方面14项重点工作任务,以全面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为抓手 ,提升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效能。全面推行行政执法监督员和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制度,2024设立了30个市级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在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七大综合行政执法领域和乡镇(街道)开展案卷评查,不断提高行政执法的规范化、信息化、法治化水平。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与新时代新要求相比,我市法治政府建设还存在一些差距:一是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协调解决具体问题、推动基层法治工作还有差距,存在学得不深、悟得不透、用得不实的问题。二是个别单位、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清、重视不够、能力不强,法治建设责任落实的压力层层传导不够。三是行政执法不严格、不规范等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推动县区、部门提高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方面用力不够均衡。四是法治人才特别是涉外法治人才短缺,高素质法治人才储备不足,不能较好地满足新兴领域、涉外法治等领域服务需求。五是法治化营商环境还需进一步优化,部分行政执法和法律服务人主动服务市场主体、创优营商环境的思想不解放,工作积极主动性不足。

三、2025年工作安排

2025年,我市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努力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起来,推动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建立健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增强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

(二)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加强和改进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进一步健全行政决策机制程序。认真贯彻国家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着力提高行政决策、行政执法质量效能。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持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能力水平。

(三)不断加强法治人才培养。加强干部队伍法治能力建设,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打造高素质专业化法治工作队伍。统筹建立市级法治人才库,广泛吸纳法治人才,更好发挥其在法治建设和社会治理中的基础支撑作用。健全人才引进、选拔、使用、管理机制,做好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储备。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切实筑牢廉洁司法防线,持续巩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四)着力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认真落实国家、省、市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实落靠领导包保、清单管控、关键点控制等各项服务保障措施。推动法治服务保障贯彻于全市专业镇高质量发展、金融业健康发展的全过程各环节,打造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畅通市场主体和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建立健全问题线索移送机制,严厉整治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依法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以高水平法治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五)切实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推行“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深入推进“八五”普法,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建立健全涵盖风险评估、信访维稳、应急处置的综合性社会治理机制,以基层善治推动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推动我市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水平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