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局人培函发〔2010168

 

关于对非煤培训不及格人员补考的通知

 

各有关县(市)、区安监局、市安全技术培训中心:

为进一步搞好我市的安全生产,根据长安局人培发[2010]1号文件及工作安排,决定对我市上一阶段非煤培训考核不及格人员进行补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考工种及人员:附后

二、补考时间:2010128日下午330

三、补考注意事项:

1)、报到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证件

2)、报名点在市安监局人事教育培训科(三楼)

望各县市区安监局接到通知后,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及个人,按照要求参加补考,并将补考人员上报市安监局人事教育培训科,不参加补考人员,一律视为放弃补考资格。

联系电话:03553083983

联系人:   解克

特此通知

 

 

 

OO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