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旅行社: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导游队伍建设,优化导游队伍结构,根据国家旅游局关于《2009年全国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工作意见》精神,市局决定开展2009年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一)报名条件
1、取得初级导游证满三年,或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取得初级导游证满两年;
2、申报前实际带团不少于90个工作日,带团工作期间表现出良好的职业道德;
3、初级中文导游和中级中文导游报考中级外语导游的,需具备所报考语种大专以上学历。
4、申报前3年内一次性扣分达6分以上(含6分)或一年内扣分累计达10分的导游员,不得参加当年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实地审核相结合的方式,具体程序如下:
2、实地审核:考生在网上注册后,须到市局初审报名条件。审核时需携带身份证、学历证、导游员资格证、导游证原件,并提交以上证件的复印件、红底免冠一寸近照三张和已填好的《全国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报名表》(见附件)。实地审核截止时间为8月28日。
二、考试
(一)考试方式
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采取全国统一笔试的方式。《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大纲(试行)》由国家旅游局通过中国旅游网(www.cnta.gov.cn)发布,考生可自行下载。参考教材为中国旅游出版社出版的中级导游员系列丛书,包括
《导游知识专题》、《汉语言文学知识》、《英语》及《日语》。以上教材可在省旅游培训中心订购。
( 二)考试科目
中文导游员考试科目为“导游知识专题”(包括基础知识和文化专题两部分)和“汉语言文学知识”(包括基础知识和旅游文学知识两部分);外语导游员考试科目为“导游知识专题”(包括基础知识和文化专题两部分)和“外语”。
(三)考试时间
12月5日 |
9:00—11:00 |
导游知识专题 |
14:00—16:00 |
汉语言文学知识/外语 |
(四)成绩查询
考试成绩于2010年1月19日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中国旅游网相关栏目查询考试结果。对通过考试的考生发放“中级导游员证书”。未通过考试的考生,单科合格成绩不予保留,也不予补考。
三、费用
根据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和导游人员等级考核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价行字[2007]349号)文件,中级导游考试每人收取考务费120元/人。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 燕
联系电话:3522810
手 机:13509752815
附件:
《2009年全国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报名表》
长治市文物旅游局
二00九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