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9日长治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长治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魏庆武辞去长治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长治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