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0014349/2022-02945
- 成文时间:2022年01月19日
- 发布机构:长治市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2年01月24日
- 发文字号:
- 主 题 词:项目 前期手续 集中办理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市项目前期手续集中办理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长治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为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促进项目早开工、早建设,现将《长治市项目前期手续集中办理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长治市项目前期手续集中办理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前期工作,加快开工步伐,掀起项目建设新高潮,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决定开展项目前期手续集中办理月活动。为确保本次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特制订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项目前期手续集中办理月活动,对2022年计划开工建设、能够形成有效投资的项目,集中办理立项、用地、规划许可、环评、施工许可等前期手续,确保项目尽快开工建设,形成实物投资量。今年一季度新建项目开工率达到40%以上,上半年开工率达到80%以上。
二、活动安排
活动时间从2022年1月19日至3月5日,主要分三个阶段:
(一)摸底梳理阶段(1月19日—1月25日)。各县区对本辖区2022年计划开工建设项目的前期手续办理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摸清问题症结,建立工作台账,列出审批事项清单,分门别类整理出省、市、县三级具体办理的前期手续。第一批重点梳理3月底前能开工的项目。对于县本级可办理的事项,县级负责办理;需要省、市级办理的事项,1月25日前上报市发改委。
(二)集中办理阶段(1月26日—2月28日)。市发改委对各县区、市直部门上报的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进行分类汇总,按照职责分工,属于市级办理事项,转至市直相关审批部门办理;需省级办理事项,市发改委和市直相关部门分别上报省发改委和省直主管厅局,加强协调,合力推进,尽快解决。需要市政府协调的事项,市发改委报请市政府召开协调会,集中会审,解决问题。
(三)总结通报阶段(3月1日—3月5日)。各县区和市直相关部门对活动开展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取得的阶段性成效等进行认真总结,形成文字材料,于3月5日前上报市发改委。市政府对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三、保障措施
(一)压实责任。成立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工作专班,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发改委主任牵头,加强统筹协调,推动工作落实。各县区也要成立工作专班,由分管副县区长具体负责。发改部门要发挥项目建设的牵头抓总作用,跟踪推动全市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二)提高效率。要按照打造“三无三可”营商环境要求,全面落实集中办理、容缺受理、代办审批、并联审批等机制,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间,推动项目审批全面提速。要组建项目审批工作专班,逐项梳理核实,逐项落实办结时限,做到专人负责,专人领办,专人帮办,确保项目前期手续尽快办结、尽早开工建设。
(三)加强调度。各县区、市直相关部门要根据工作需要,通过周调度、月调度、专题调度、现场调度等形式,及时协调解决各类问题,加快工作推进,遇有重大事项,实行24小时直报制度,专人专责,限时解决,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四)强化保障。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对一季度具备开工建设条件的项目,特别是省级重点工程项目,优先保障资金、用地、用能、污染物排放总量替代指标、市政配套等要素需求,推动一批重大项目开工建设。
联系人:高丽光 尹彦渊
电 话:3029428 3036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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