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12340096/2016-00130
- 成文时间:2016年04月26日
- 发布机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发布日期:2016年04月26日
- 发文字号:长政办发[2016]33号
- 主 题 词:招商 方案 通知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民企入晋市直部门招商签约目标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
《2016年民企入晋市直部门招商签约目标任务分解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4月26日
2016年民企入晋市直部门招商签约目标任务分解方案
全国工商联十一届八次常委会暨民营企业助推山西转型创新发展大会将于6月在太原召开。为进一步做好民企对接,深化合作,推动我市民企入晋招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充分发挥市直产业管理部门对推动产业发展的管理指导作用,充分调动市直涉及项目部门服务经济转型创新发展的积极性和系统人脉资源、信息资源及项目资源,采取县市区(目标任务另行分解)和市直部门联动,双路径推进项目引进签约,确保完成全市民企入晋招商任务。
二、 工作目标
市直部门全年完成民企入晋招商项目签约1200亿元。其中,上半年完成项目签约900亿元,在“民营企业助推山西转型创新发展大会”期间完成签约300亿元。
三、 任务分解
(一)围绕“十三五”期间我市重点发展的现代煤化工产业、装备制造产业、医药产业、新材料产业、新能源产业、现代物流产业、旅游产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城乡基础设施、文化创意产业、金融业等18个产业类别,将市直24个产业管理部门和涉及项目部门整合分为6个产业招商组,由发改、经信、农委、商务、旅游、招商6个部门牵头,采取“招商牵头单位+招商协作单位”模式进行任务分解,由牵头单位综合统筹信息资源,摸排投资动态,对接目标企业,开展相关产业项目洽谈对接,由协作单位搜集项目信息,协助推进,由县市区承载项目,实现部门和县区联动,共同推动项目签约,增强民企入晋招商工作的专业性、针对性、实效性。
(二)市直6个产业招商组,每组招商任务确定为200亿元。每组由1个牵头单位和3个协作单位组成,牵头单位招商任务确定为200亿元,三个协作单位招商任务各确定为66.6亿元,总和为199.8亿元。
四、对接目标企业和客商
(一)全国工商联十一届常委企业;
(二)中国民营企业500强;
(三)省外民营企业。
110家全国工商联十一届常委企业和中国民营企业500强名单由市招商局提供。
五、招商重点项目
(一)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二)生产经营性项目;
(三)高新技术项目。
六、项目评审
(一)产业政策审核。根据国家产业政策、我市产业发展导向和规划要求,对项目是否符合产业政策、产业定位方面进行审核。(由市发改委负责)
(二)土地利用审核。对项目用地规模及投资强度是否符合我市土地利用规划等进行审核。(由市国土局负责)
(三)环境影响审核。对项目涉及环境容量指标执行及项目选址、污染物类型和清洁能源使用情况等进行审核。(由市环保局负责)
(四)建设规划审核。根据我市城乡发展规划,对实施项目建筑工程的规划、设计进行审核。(由市规划局负责)
(五)能源消耗评价。对项目用能(电、气、煤、水)和落实节能措施进行分析,并对项目单位能耗指标及设备先进性进行评价。(由市经信委负责)
(六)水资源影响评价。对项目取水、退水地点、用水效率、节水措施等进行分析。(由市水利局负责)
(七)经济效益评价。对项目拉动产业发展及地方财税贡献值等进行评价。(由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负责)
(八)其他项目评审。对项目投资主体、注册资本、企业资信、品牌影响力及安全生产、社会稳定等进行评价。(由市质监局、市安监局、市工商局负责)
凡通过会审的项目,即可进入合作协议(合同)的起草、签约及相关手续办理阶段。未经会审通过的项目一律不予以引进签约,有关部门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七、考核奖惩
(一)指标按项目考核,既体现在各县市区的任务中,又单独考核,但总量上不作重复计算。
(二)一个签约项目只认定一个招商组为引进签约方。完成任务量由招商组和项目承载的县市区共同确认。
(三)采取整体考核和个体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若招商组项目签约达到或超过年度目标任务,即将该组作为考核对象,进行整体考核;若招商组各单位项目签约总额未能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即将该组内各部门作为考核对象,进行分别考核。
(四)市直部门民企入晋招商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将纳入年度考核体系。超额完成任务加2分;完成任务加1分;未完成任务实行一票否决,年终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
八、工作责任
(一)各部门要在认真履行本单位工作职责的同时,高度重视民企入晋工作,一把手要亲自抓。要结合自身实际,积极走出去考察对接、主动洽谈,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保障,全力推进民企入晋工作深入开展。
(二)市政务服务中心要为民企入晋招商项目提供快速通道服务,实行“一站式”办公、“一条龙”办理,市级层面各项行政审批手续务必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对行政审批权限在省级及以上的项目,相关职能部门要全力配合办理。
(三)市政府督查室要加强对项目服务的监督推进,对故意设置障碍、无故拖延时间、办事推诿等影响项目投资的,要追究相关部门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四)市招商局要做好市直部门民企入晋招商引资项目的收集统计和项目签约报审,每周收集汇总情况并及时上报动态。
(五)各部门要明确一名招商信息员,于每周四将民企入晋招商项目对接进展情况报送市招商局。
附件:1.2016年民企入晋市直部门招商签约目标任务分解表
2.长治市2016年民企入晋市直部门招商项目统计表
1.附件一和二 民企入晋招商任务分解表和项目统计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