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12340096/2016-00128
- 成文时间:2016年03月14日
- 发布机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发布日期:2016年03月14日
- 发文字号:长政办发[2016]16号
- 主 题 词:土地矿产 卫片执法 方案 通知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治市2015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长治市2015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6年3月14日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长治市2015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对土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的全面监管,促进国土资源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全面推进法治国土建设,根据国土资源部和省卫片执法领导小组的相关通知要求和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
对国土资源部下发的2015年度土地变更调查遥感监测图斑涉及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整改,确保辖区内2015年度土地矿产执法检查违法案件立案率达到100%,查处率达到100%,结案率达到95%以上,实现市政府确定的卫片执法“不再被约谈,不能被问责”总体目标。
二、组织领导及工作分工
市人民政府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卫片执法工作,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开展宣传动员,推进各阶段工作;直接查处重大典型违法案件,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完成好卫片执法各项工作任务;开展市级督查、数据审核和验收工作;对违法问题突出,查处整改不力的县级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其他负有责任的领导、违法用地项目单位负责人开展警示约谈和责任追究工作;积极主动配合部、省两级完成验收、抽查、挂牌督办、约谈问责等工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卫片执法工作,承担查处整改主体责任。负责图斑核查、查处整改、数据填报、经验总结,积极主动配合部、省、市三级完成好督导、抽查、挂牌督办、公开通报、验收、约谈问责等工作。
国土资源各业务部门要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地籍部门要对2015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成果负责,并及时提供给执法监察部门;审批部门要提供相关审批卷宗材料,对用地合法性和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的合法性进行认定;规划部门要对规划符合性进行认定;执法监察部门要对违法案件查处工作负责,并填报相关核查结果。
三、监督检查对象
2015年度土地卫片执法的工作对象为部下发的2015年度土地变更调查遥感监测图斑经合法性判定后,涉及违法用地的图斑。
2015年度矿产卫片执法的工作对象为部下发的矿产疑似违法图斑。
四、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各县市区要将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与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相结合,把握时间节点和工作重点,按照国土资源部、省卫片执法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知、会议精神和本方案要求,认真组织,有序推进。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12月1日-2016年3月10日)2016年3月20日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成立卫片执法领导组和具体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并召开动员部署会议。
(二)查处整改阶段(2016年2月1日-5月31日)各县市区要集中四个月的时间,对土地变更调查确定的违法图斑完成立案、调查、下达处罚决定、移交移送追究相关责任、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档案建立、执法数据填报等工作。
(三)监督检查阶段(2016年6月1日-6月15日)市卫片执法领导组办公室将对各县市区组织部署、查处整改、重点案件和拆除地块(拆除复垦到位的违法图斑,市卫片执法领导组办公室将逐一进行验收)进行全面督查,督促各县市区全面依法整改到位。
(四)数据上报阶段(2016年6月16日-6月30日)
6月20日前,各县市区通过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信息系统向市卫片执法领导组办公室上报数据成果。
6月30日前,市卫片执法领导组办公室向省报送土地矿产卫片数据成果。
(五)市级验收阶段(2016年7月1日—7月15日)
市卫片执法领导组办公室对各县市区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进行验收,验收将采取书面数据审核和实地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并反馈验收意见。
各县市区在市级验收前,要将对辖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建档立制,并于6月15日前向市卫片执法领导组报送验收申请、工作报告和纸质报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实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卫片执法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卫片执法工作作为各级政府落实耕地、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和保护国家矿产资源的重要手段,立即部署启动。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既是耕地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又是警示约谈、责任追究的重要主体,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负责人要靠前指挥,具体抓好落实工作。各级政府要统领各成员单位,落实好共同责任机制,全面做好卫片执法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共同完成好卫片执法各阶段的工作任务。
(二)落实共同责任机制,突出查处整改
查处整改工作是否落实到位是检验卫片执法成效的唯一标准,是否严格依法执法是检验各级是否履职尽责的重要依据。县级人民政府是卫片执法查处整改的责任主体,一定要把把查处整改工作作为卫片执法工作的重中之重,不等不靠不拖,积极履职尽责,落实共同责任机制,加大协调推进力度。在具体查办过程中,属依据土地管理、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立案查处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办法》、《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等规定,严格依法依规依程序进行查处,查处情况必须纳入违法案件查处台账和年度违法数据统计。同时,在依法履行对违法行为的发现、制止和查处职责前提下,对于制止无效、查处无法实施的违法行为和案件,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向同级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以书面形式专项报告,视情况将涉嫌违法的事实及制止违法行为的情况抄告发改、规划、建设、水利、电力等相关部门,提请相关部门按照共同责任机制的要求履行部门职责,共同制止违法行为,必要时可将有关情况向社会通报。
(三)严格上报审核,确保数据质量
继续落实数据上报层层审核签字制度,填表人、审核人必须签名,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直接责任;各级领导要认真审查,严格把关,签字确认,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领导责任;各县市区数据上报必须经卫片领导小组组长审核签字,并加盖政府印章予以确认。市卫片领导小组将采取抽查、督查、持续跟踪等方式加大对数据真实性的督导力度,确保各县市区上报数据的质量。若发现虚报瞒报的,将在全市公开通报,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纳入警示约谈的重点对象范围。
市卫片执法监督检查领导组办公室要适时开展督导工作,对查处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特别对县市区填报为实地已经拆除、恢复土地原貌的地块,在数据审核和实地验收中,要实地逐宗审核、逐宗验收,并出具审核、验收意见。
县级对查、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直接责任。涉及遥感监测图斑分割、合并的,要按照要求填报地块所涉及的遥感监测图斑编号,并详细注明地块四至,有条件的地区,可上传地块实际范围边界的坐标文件。
(四)立足动真碰硬,严肃约谈问责
约谈问责是手段,消除违法状态是目的。各县市区要认真学习、理解《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令第15号)第三条的有关规定,真正把规矩和纪律挺在前面,主动开展约谈问责工作。
根据国土资源部、省卫片执法领导小组相关方案要求,和我市土地变更变更上报的实际情况,今年,我市的约谈问责工作将分三个时段三种情况进行。
四月上旬,市政府将对“二下”之后违法占用耕地比例超过15%的,启动事前约谈;五月中旬,市政府将对组织不力、进度缓慢、整改成效不明显的县市区,启动事中约谈;
6月下旬,市政府将对整改后违法比例仍超15%、或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的县市区,启动事后约谈,必要时进行市级问责。
已被约谈问责的县市区,要采取得力措施,严格依法依规依程序查处整改到位。
(五)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各县市区要加大宣传力度,赢得社会的理解和支持,震慑违法者,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社会氛围。对动员部署、查处整改、督导检查、数据审核、实地验收、挂牌督办、约谈问责等重要节点和重要工作要强化宣传,工作进展情况、成功经验要及时在媒体上宣传发布。同时各级要建立完善月报、简报制度,并按时上报市卫片办。
按照国土资源部要求,我市将推行信息公示制度,积极探索信息公示的社会监督效果和影响。市卫片领导组将收集整理各县市区工作部署、督导检查、工作进展、约谈问责等情况在我市主流媒体、市国土资源局网站进行公开,将挂牌督办的典型案件在主流媒体上公开曝光,同时考虑将全市卫片执法的结果在市政府网站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六)按时上报信息,做好档案归卷
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本方案和市卫片领导小组下发的相关通知要求,按时上报各类执法数据成果,并及时做好相关案卷归档工作。
1、报市备案的材料(1)通知和工作方案。 在市级部署开展2015年度卫片执法工作1个月内,各县市区开展2015年度卫片执法工作的通知、工作方案报市备案。(2)各县市区宣传报道资料,取得工作成效的好经验好做法;挂牌督办、公开通报案件的情况也要及时上报市卫片办。
2、工作进展情况月报。本通知下发后,各县市区本月的工作开展情况,于每月25日前以电子件报市卫片办,遇双休日、节假日,在放假前一天上报。遇到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可即时向市卫片办专门报告。
3、数据成果及报告。2016年6月30日前,各县市区要将本地区卫片执法工作情况的报告及《实际占用的新增建设用地统计汇总表》等统计汇总表报市。卫片检查的各类具体数据成果,要通过卫片检查信息系统上报(军用土地除外)。表格具体样式以卫片检查信息系统为准,附表内容必须与通过卫片检查信息系统报省的最终数据汇总结果保持一致。
(七)其他
各县市区卫片办在工作中遇到问题要及时与市卫片办联系。
土地联系人:张红兵 江勇;电话:0355-6063931;
矿产联系人:赵 鹏 李晶;电话:0355-2023554;
电子信箱:sxczzhb@126.com。
附件:长治市2015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组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