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cz0000000/2019-00198
- 成文时间:2019年12月18日
- 发布机构:长治市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19年12月25日
- 发文字号:长政发〔2019〕49号
- 主 题 词:行政审批 划转事项 清单
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首批划转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行政审批及关联事项清单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长治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
根据《长治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首批将市发改委等23家单位的320项行政审批及关联事项划转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集中行使。现将首批划转事项清单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部门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要求,做好划转事项的审管衔接及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长治市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18日
解读:《首批划转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行政审批及关联事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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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公网安备 1404020200000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