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cz0000000/2019-00199
- 成文时间:2019年12月18日
- 发布机构:长治市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19年12月25日
- 发文字号:
- 主 题 词:
关于《首批划转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行政审批及关联事项清单》的解读
原文链接: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首批划转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行政审批及关联事项清单的通知
一、编制背景
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是推进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制度创新,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抓手,是打造“六最”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举措。今年10月14日,楼阳生书记对晋城市的改革试点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对改革成效给予充分肯定。10月29日,省政府在晋城市召开现场推进会,要求市、县两级和省级以上开发区复制晋城经验,年底前要全面推开这项改革,明年1月1日起正式开展试运行。为确保改革有序推进,按照省市要求,结合我市各部门实际,制定了《首批划转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行政审批及关联事项清单》。
二、起草过程
为全面梳理划转事项,有序推进我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进程,根据《长治市相对集中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对照省“四级四同”事项清单和我市权责清单,我市从各部门抽调专人分成三个工作小组,认真梳理投资项目、市场准入、社会民生“两线一片”审批及其相关联事项,形成了《首批划转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行政审批及关联事项清单》,并征求了相关单位意见。12月16日,市政府第7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准予以市政府文件印发。
三、主要内容
《首批划转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行政审批及关联事项清单》共包含23个部门的320项划转事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240项,相关联的行政确认事项6项,其他权力事项74项。按部门划分,市发改委10项,市工信局5项,市能源局5项,市住建局47项,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19项,市生态环境局13项,市城市管理局14项,市水利局18项,市人防办13项,市气象局4项,市档案局1项,市市场监管局55项,市商务局8项,市文旅局19项,市卫健委12项,市农业农村局4项,市体育局5项,市民政局12项,市教育局7项,市科技局1项,市人社局8项,市司法局1项,市交通局39项。
四、解读机关
《首批划转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行政审批及关联事项清单》由起草单位长治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牵头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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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公网安备 1404020200000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