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负责的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第22号已整改完成,并通过省级核查验收和现场验收。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关于验收销号的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结构调整不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要求,逐步淘汰固定床间歇式煤气发生炉。督察发现,晋城市应于2024年9月前淘汰247台固定床间歇式煤气发生炉,尚有113台未淘汰。步进式烧结机应于2025年底前淘汰,长治市兴宝钢铁公司等企业仍有3台步进式烧结机,其替代设备尚未建设,难以按期完成淘汰任务。

二、整改措施

1.督促兴宝钢铁淘汰2台步进式烧结机,确保2025年底按期完成淘汰任务。

2.通过拆除核心设备确保步进式烧结机完全停止使用。

三、整改完成情况

根据淘汰退出安排,兴宝钢铁对2台120平米步进式烧结机停止使用并封存,并对生产线主要环节进行切割裁断,企业2025年底已停产。

2026年1月9日,市工信局组织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能源局、市应急局及专家赴兴宝钢铁进行现场核查验收。经现场核查,该厂烧结机生产线主抽风系统切割裁断,进出口完全封闭,能源供应切断。企业承诺,下一步进行技改时,结合生产线升级替代,对目前2台120平米步进式烧结机生产线完全拆除。


长治市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37号)验收销号公示

长治市负责的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第37号已整改完成,并通过省级核查验收和现场验收。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关于验收销号的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危险废物处置不规范。督察发现,吕梁市晋茂能源科技公司、长治市鸿达煤化公司分别将374.9吨、276.5吨杂盐违规自行掺煤炼焦。朔州市山阴县岱岳村存在非法回收处理危险废物行为,1200余吨铝渣、铝灰露天堆存,另有6000余吨铝灰被非法倾倒在自然荒沟内。长治市东江环保科技公司2024年超处理能力接收酸洗槽渣,并将部分槽渣混入一般固废处置。忻州市安康医疗废物处置公司将747吨处置后废渣违规堆存于建筑垃圾填埋场。

二、整改措施

1.襄垣县鸿达煤化有限公司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要求停止杂盐掺煤炼焦行为。市生态环境局襄垣分局依法依规进行处置,监督该企业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杂盐转移至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全程留存转移联单及处置记录,接受监管部门核查。

2.长治市东江环保科技公司严格按照危废经营许可证要求接收酸洗槽渣,对2025年接收的酸洗槽渣进行全面盘点,区分已处置和未处置部分,30日内完成对混入一般固废的槽渣重新按危险废物规范处置;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接收量动态监控机制,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3.市生态环境局襄垣分局组织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排查整治行动,覆盖全县涉危废企业,重点检查处置台账、转移联单、处理设施等,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罚,同时建立“一企一档”监管档案,定期开展回头看,确保整改成效常态化。    

三、整改完成情况

1.长治市委、市政府先后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议、市委常委扩大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等部署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任务整改工作,建立了市领导包联督办重点任务清单,加快推进问题整改。

2.2025年2月,长治市生态环境局制定并印发了《长治市2025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长环发〔2025〕12号),对全市2025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2025年5月,组织开展了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培训工作;2025年4-10月,市局及各分局对全市纳入环境监管清单的493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22家经营单位完成了现场评估。

3.襄垣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任务整改工作,统筹推进突出问题系统整改,实行县级领导分片包联重点乡镇、工业园区、涉危废企业,建立“一月一调度、一季一督查、年终总考评”闭环督导制度,全程盯办37号任务完成整改。

4.长治市生态环境局襄垣分局于2025年5月—12月组织开展全县危险废物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80余人次,检查企业17家,发现问题4个,均已完成整改。对东江环保进行全覆盖检查8次,督导企业建立“一企一档”,强化危废全生命周期监管;针对襄垣县鸿达煤化有限公司276.5吨杂盐处置问题开展专项核查,责令企业严格按照新《排污许可证》实施全流程规范化处置,指导企业健全完善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台账管理制度、转移联单管理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构建危废产生、贮存、处置全链条追溯管理体系。

5.针对襄垣县鸿达煤化有限公司杂盐处置问题,长治市生态环境局襄垣分局已依法责令该公司严格按照新《排污许可证》规定,对杂盐实施全流程规范化处置,建立健全危废产生、贮存、处置全链条追溯管理体系,确保各环节可查、可控、可追溯。

6.针对东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违规处置危险废物问题,长治市生态环境局襄垣分局第一时间依法将该案件移送襄垣县公安局侦办,该案件主要责任人已于9月29日被依法执行逮捕,已经移送检察院机关审查起诉。已督促该公司全面完成混入一般固废的酸洗槽渣清理及规范化处置工作;指导企业同步健全了内部管理制度,在车间出口设置隔离带防止危废渗滤液溢出,并在酸洗槽渣处置车间加装7个监控摄像头,与县生态环境分局实现联网对接,接受实时监管,从源头彻底堵塞危废处置管理漏洞。


长治市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38号)验收销号公示

长治市负责的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第38号已整改完成,并通过省级核查验收和现场验收。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关于验收销号的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机动车监测数据造假仍较普遍,生态环境部2024年专项检查发现,山西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排放检验弄虚作假问题比例达49%,临汾、晋中、晋城、太原、吕梁问题率均超过50%。

二、整改措施

1.开展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严肃查处第三方机构弄虚作假行为。对伪造排放结果或出具虚假报告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对情节严重的检验检测机构,移交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取消检验资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形成高压打击态势。

2.市生态环境局在全市组织开展机动车排放领域执法检查,严厉打击检验检测机构伪造检验数据、出具虚假检验报告行为。

3.市市场监管局加强对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的监督检查。开展全市检验检测机构合规经营专项整治,对查实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的,严格依法撤销检验资质,依法依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三、整改完成情况

1.2025年长治市生态环境局联合中级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长环发〔2025〕33号)、《关于印发<长治市深入开展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联动协作工作机制>的通知》(长环发〔2025〕50号),并下发了《关于持续做好打击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长环函〔2025〕61号)、《长治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执法检查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建立了全市生态环境领域检验检测机构环境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市生态环境局、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共同印发《长治市生态环境执法联动协作工作机制实施方案》(长环发[2026]18号)。2025年11月,长治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全市生态环境领域检验检测机构环境监管联席会议,重点研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路径,细化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全链条监管举措,明确对机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篡改检测数据等弄虚作假行为依法从严追责。

2025年长治市生态环境局对全市39家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开展了全面执法检查,经检查发现或长治市机动车污染防治中心线索推送,长治市轸鑫达机动车安全检测服务有限公司、长治市潞城区安保汽车检测有限公司存在出具虚假《汽车排放检验报告》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行政处罚金额共计22.128万元。市生态环境局上党分局对长治鑫鼎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多辆车CALID或CVN相同的违法行为线索移送移送长治市公安局上党分局立案侦查。

2.长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全市检验检测机构合规经营专项行动,对全市39家机构的390份报告进行评查,将评查结果反馈至属地局,确保问题整改落到实处;根据“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联合公安、交通、生态环境部门开展双随机监督抽查,共检查机构9家,发现的问题由属地局督促机构立行立改;组织39家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的66名授权签字人参加能力考核,并对考核结果进行了通报。推选2家机动车检验机构参加全省的技能比武工作。

3.长治市公安局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常态化开展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专项排查整治,从源头防范检测造假问题。截至2026年5月,全市公安机关共接收生态环境部门移送违法线索3条,均完成立案查处。


如果对以上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6年7月13日至2026年7月24日,共10个工作日)向长治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反馈。

联 系 人:武强

固定电话:0355-2026077

电子邮箱:zgb2029533@163.com


202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