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集体学习会议召开
深入学习贯彻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 共同推动我市民族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丁小强主持并讲话 龚孟建崔元斌吴小华出席 王延中作专题辅导
10月16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集体学习会议召开,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市委书记丁小强主持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龚孟建,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崔元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吴小华出席。国家民委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讲员、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研究员王延中受邀作专题辅导。
会上,王延中系统解读了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立法背景、重大意义、内容框架、核心要义,精准解答了基层民族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为我市扎实做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贯彻实施提供实践指导。
会议指出,今年7月1日起施行的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的重大举措,对于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具有重要意义。要将学习宣传贯彻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治理民族事务的能力,全面推进我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要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着力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深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深入挖掘我市丰厚的历史文化资源,讲好长治民族团结故事,引导各族群众不断增进“五个认同”。要持续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补齐多民族聚居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构建互嵌式社区,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打造一批特色鲜明、底蕴深厚、辐射力强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位,让各族群众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要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不断提高民族事务治理能力和水平,健全完善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民族工作部门履职尽责、各部门通力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民族工作格局,共同推动我市民族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现职市级领导同志出席。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市委统战部班子成员,各县区委统战部部长、民宗局局长等列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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