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刚性约束推进源头治理
《长治市漳泽湖水生态环境保护量化考核问责办法(试行)》印发
近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长治市漳泽湖水生态环境保护量化考核问责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以量化考核压实生态保护责任、以刚性问责倒逼治理落地,为持续改善漳泽湖水质、建设美丽长治提供制度保障。该《办法》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市党代会对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作出部署,明确要坚持源头治理,一体推进调水、控污、清淤、畅通、添绿、增产,着力打造八百里浊漳美丽画廊、沁河生态走廊。浊漳河南源的漳泽湖作为全市战略性水源地,是推进美丽长治建设的关键抓手。为把生态保护目标转化为硬任务、硬约束,我市制定出台此《办法》,建立可量化、可核验的考核问责机制。
《办法》明确,考核以生态环境部门监测数据为认定依据,采用污染物单因子最差判定法核定水质类别,重点考核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生化需氧量五项指标,考核覆盖潞州区、上党区、屯留区、长子县、壶关县相关地表水监测断面。对于上下游断面污染物指标同时超标的情形,考核中将合理扣减上游来水对考核结果的影响。针对辖区内违法违规堆放煤矸石、煤泥、垃圾等固体废物存在雨水冲刷入河污染风险,以及沿河村庄生活污水管控不力、污水直排、黑臭水体长期未能消除等突出问题,将依规对相关县区、乡镇(街道)和职能部门责任人实施问责,以刚性约束推动源头治理。
我市今后将以《办法》实施为契机,压实生态保护责任,细化实化治理举措,持续推动漳泽湖水质改善、湖区生态向好,让绿色成为长治高质量发展的鲜明底色,以优良生态成果惠及广大市民。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晋公网安备 1404020200000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