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28日长治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耿鹏鹏为长治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庞明明为长治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郑 丹为长治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决定免去:

  史跃宏的长治市生态环境局局长职务;

  张文波的长治市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申晓峰的长治市商务局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