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二六年六月二十四日中国共产党长治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十次全体会议通过)


  一、中国共产党长治市第十三次代表大会定于2026年9月在长治召开。

  二、大会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省委部署要求,全面总结市第十二次党代表大会以来的工作,大力弘扬太行精神,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定有序推进转型发展,提出今后五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的总体思路、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团结带领全市干部群众凝心聚力实干,为实现“十五五”规划目标任务、加快建设“两区两城两高地”而努力奋斗。

  三、大会的主要议程

  1.听取和审查中国共产党长治市第十二届委员会报告;

  2.审查中国共产党长治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

  3.选举中国共产党长治市第十三届委员会;

  4.选举中国共产党长治市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5.选举出席中国共产党山西省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代表。

  四、代表名额、分配原则及产生办法

  中国共产党长治市第十三次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为465名。

  代表名额的分配,由市委根据各选举单位所辖党组织数量、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确定;并由这些选举单位按照市委提出的选举办法和差额比例,召开党代表大会(党员大会)或者党代表会议选举产生。

  解放军、武警部队代表的选举工作,由长治军分区、武警长治支队党委拟定具体方案,经市委批准后实施。

  五、全会号召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共产党员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团结带领全市人民,勠力同心、锐意进取,求真务实、担当作为,努力做好各方面工作,加快推进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长治市第十三次代表大会的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