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可获一次性入职奖励
记者 刘婷婷报道:日前,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 为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鼓励并吸引中等职业及以上院校毕业生从事养老服务工作,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出台了对中等职业及以上院校毕业生从事养老服务工作给予一次性入职奖励的激励政策。奖励按学历、分3年发放,并强调养老服务机构不能将入职奖励折抵为基本薪酬。
据了解,养老服务入职奖补发放对象,须具有教育部门承认的中等职业及以上学历;在2023年7月1日后入职市内养老服务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并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且工作满一年。入职奖补对象为在养老机构中从事老年人服务管理、生活照料、护理服务等直接面向老年人服务的从业人员,其他从事财务、人事、物业等非一线从业人员不得享受,从事养老服务的在编公务员和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不得申请。
养老服务入职奖补为一次性奖励,按照实际入职学历确定奖补标准。对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本科学历、大专学历、中专学历分别给予6万元、5万元、4万元、3万元的一次性入职奖励,入职奖励分3年发放到位。在符合入职奖励申请的年限内,从业人员学历有提升的,发放时按提升后学历的奖励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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