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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推进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
2013-10-28  
    上党晚报  记者张馨之报道:加强与闲散青少年的联系,了解他们的心理需求;对有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进行教育矫治,预防犯罪;对流浪乞讨未成年人进行救助保护和回归安置;对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进行心理抚慰;关心爱护农村留守儿童……经过排查摸底,我市明确了对包括闲散青少年在内的五类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服务管理方式。这是记者自近日召开的全市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推进会上了解到的。
    近期,市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各成员单位组织专人深入城区、壶关县、长治县、襄垣县及部分农村、城市社区、街道办、派出所、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普通初中等地进行专题调研。经过认真梳理,初步明确了五类重点青少年群体分类排查摸底的责任主体、工作抓手和工作队伍。
    对于有不良行为的青少年群体,我市将充分发挥公、检、法、司等组织化专业力量的作用,积极引入专业社会工作力量和方法,加强对有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的教育矫治工作。对于闲散青少年的教育管理,我市将建立社会正面力量接触联系机制,对他们进行分类服务管理和教育引导,努力解决闲散青少年失学、失业问题。对于农村留守儿童,我市将充分发挥学校教育的重要作用,整合社会资源共同关爱和保护农村留守儿童群体,形成家庭、学校、社会齐抓共管的局面。对于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我市将严厉打击拐卖、拐骗、胁迫、利用未成年人参与违法犯罪活动,及时护送流浪未成年人到救助保护机构接受救助,积极查找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帮助他们回归家庭。
    另外,我市还将通过安置帮教组织,给予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特殊的关爱帮扶。同时,建立各种社会力量参与的心理干预队伍,引导他们走出心理阴影,形成积极健康的生活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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