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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海斌:用法律帮助那些有需要的人
2013-10-23  
    长治日报  记者王鹏
  对于年过七旬的张梅(化名)老人来说,2008年的那个夏天就像是一场噩梦。
  儿子在回乡探亲的途中遭遇车祸,导致双目失明,失去了行动能力。加上老伴长期瘫痪在床,儿媳智障,突如其来的变故,让整个家庭失去了唯一的经济来源,重担压到了这个身单力薄的女人身上。
  为了给儿子讨个公道,张梅老人试尽了所有她能够想到的办法,但是由于自身文化水平低,法律知识欠缺,她的诉讼之路走得并不平坦,无尽的等待和巨大的生活压力使老人几近绝望。
  也许是天无绝人之路,或许是人间自有真情,她遇到了律师程海斌,一个扭转她命运的人。
  当程海斌见到张梅老人时,她的遭遇让程海斌仿佛看到了自己父亲的身影。
  程海斌年幼时,做运输生意的父亲被人骗走5000元钱,在那个时代,5000元对于程海斌一家人来说已经算是一笔巨款。父亲四处寻求帮助,但同样因为缺乏法律知识,案件诉讼困难重重。父亲绝望的眼神和不住的叹息在年幼的程海斌心里烙下了深深的印迹。那个时候,他就暗下决心,要做一名知法懂法的律师,帮助那些有需要的人。
  张梅老人绝望的眼神与当初父亲的眼神是那么相似,触动了程海斌心中最柔软的部分。他告诉张梅:“我会尽全力帮助你,用法律为你和你的家人讨回公道!”
  他恪守了自己的诺言。先是帮助张梅老人理顺了法律手续,重新提起诉讼。而后,进入取证阶段,程海斌又借来朋友的车穿梭于洛阳、高平与长治之间,查阅案件资料,收集了大量证据及法律依据。最终,张梅的案件得到了公正的判决。
  当张梅拿着获赔的19万元钱,一定要给程海斌报酬时,程海斌婉言谢绝了。他知道,这是张梅一家人的活命钱,决不能要。
  这是程海斌第一个免费代理的诉讼,虽然没有报酬,但程海斌却从中看到了自己的人生价值——用法律帮助那些有需要的人。这也是他坚持不懈,7年来学习法律的初衷所在。
  经过张梅的案件,程海斌的业务素质和人品逐渐被业界认可,越来越多的弱势群体慕名而来。
  2012年的某天,一个与他年龄相仿的孩子的父亲红着眼睛找到程海斌。还没等程海斌说话,这位父亲已经是泣不成声。
  原来,他刚刚5岁的儿子在幼儿园被另一名孩子扎伤了眼睛,这原本已是悲剧,但是更让这个家庭雪上加霜的是,幼儿园与对方家长都拒不承担责任,孩子的治疗费用没有了来源。
  程海斌跟随着这位父亲来到他家里。在一间仅有10平方米的阴暗潮湿的小屋里,住着一家4口人。各种生活用品胡乱摆放着,床上的被褥发黑并散发着难闻的气味。程海斌无法想象,这样的家庭,在孩子受伤后,生活该有多艰难。
  他当即决定为这个孩子打官司,一分钱不要!
  从伤势鉴定到提起诉讼,从与园方交涉到与对方家长调解,程海斌为了这个案子整整忙碌了8个月时间。最终,案件得到了一个公正的判决。
  仅仅在今年,程海斌已经为20余起案件做了免费代理。
  “我是一名律师,法律是我做事的底线和准则。但我认为,在律师之外,我更应该先做好一个人,做人就得凭良心!”程海斌告诉记者。
  一传十,十传百,程海斌助人为乐的事迹逐渐被越来越多的人知晓。许多记者闻声而至,报纸、电视台等各种媒体上也对程海斌作了报道。在2013年中国好人榜上,程海斌榜上有名。
  “我也是穷人家的孩子,我了解弱势群体的困难和苦处,特别是当他们遇到法律问题时的那种迷茫和绝望。”程海斌说:“能够为他们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是我从事律师事业的初衷,在这条路上,我会一直为这个目标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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