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真正的律师,似澄澈见底的潺湲清流,如通体透明的光泽水晶,纯正善良,扶弱济危,时时处处坚守着公平正义。山西平顺天脊山下,便有这样一位法律援助律师——郭玉生。他十多年如一日奔波于崎岖山路、活跃于百姓之中,办理案件597起,索赔金额2800余万元,受到广大群众的拥戴,先后评为“全国法律援助先进个人”、 “山西省十大公益事业功臣”等,荣立二等功两次、三等功一次。 “为了这个伤残的打工仔,所有的付出都值得” 2000年月1月5日,时隔10年,郭玉生依然刻骨铭心。那天,他接待了平顺法律援助中心的首位受援人——陕西来平顺的打工仔,一个断臂小伙。小伙原在一家公司打工。一次下坑采矿时,右前臂被砸成粉碎性骨折而截肢。出院后,公司拒绝承担赔偿责任。小伙绝望了,一度险寻短见。他找到了郭玉生。郭玉生认定符合条件,异常兴奋地接下了他第一个援助案件。谁知,小伙与公司并没签订劳动合同,这对于争取合法权益极为不利。为了及时取证,郭玉生第二天就自费乘班车颠簸50多公里来到公司,负责人却不配合,无奈,郭玉生又徒步10多公里,到地处深山的矿点找矿友们取证。证据的及时取回为案件的胜诉赢得了先机:最后以公司支付小伙6万元的赔偿款而结案。郭玉生很欣慰:“为了这个伤残的打工仔,所有的付出都值得。” “最不想接到孩子维权的案件,一念及他们坎坷的未来,我就心痛不已” 2006年的7月,热浪席卷着大地。在这个即使一动不动也能汗流浃背的季节,郭玉生吃罢中午饭,就径直来到办公室。这是一起未成年人维权的案子。为此他已度过了好几个不眠之夜。别看郭玉生对法律援助案件信心满怀,但有些案件却让他痛心:“那就是未成年人维权案,并非案子有多复杂,而是实在不愿意看到那些无辜的孩子。” 家住平顺青羊镇的一个4岁的孩子,从一家民办幼儿园二楼窗户上摔下,致二级伤残,迄今仍需要进行康复治疗。接到案子后,郭玉生以最快的速度提供了法律援助,虽然很快拿到判决书,但赔偿款一直没能到位,使孩子的康复治疗受到了很大影响。这事儿,郭玉生一直惦记着…… 时过三年,2009年5月,郭玉生通过“新起点”小额爱心基金渠道,全力以赴为孩子争取资助,使孩子得到了必要的治疗。 “法律援助不是单纯地断定谁是谁非,而是要为百姓解决实际问题” 郭玉生忘不掉伤残老人老魏。老魏在1949年的解放太原战役中双脚受伤致残。退伍后,民政部门为他颁发了《伤残军人抚恤证》。后来,老人家因行动不便,又孤身一人,就托一个亲戚代领,但这个亲戚除了每年给他一二百元钱外,其余据为己有,使老人家无法正常生活。无奈之下,老人找到郭玉生。案件承办当中,郭玉生考虑到老人无依无靠,有个人照应总是好的,于是苦口婆心地对双方进行劝解。最后促成调解:亲戚照顾老人,老人给亲戚适当费用。案件画上圆满句号。郭玉生说:“法律援助不能一味地断定谁是谁非,一定要注重实效,兼顾各方,这样才能踏踏实实地为老百姓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