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3年3月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的通报
各县、区人民政府,长治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市政府办公室对2023年3月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3月份,全市各有关单位不断加大主动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持续加强政策解读,主动回应群众关切,积极推动政府数据开放,全市政务公开质效进一步提升。
(二)政务公开平台规范运维。3月份,依托市政务云和电子政务外网运行的市政务信息系统共享平台、市领导驾驶舱和市政府系统协同办公平台总体运行良好;全市33个政府网站与61个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强化日常运维,充分发挥了政务公开平台的支撑保障作用。
二、存在问题
(一)政务公开工作有待规范。潞城区重点领域多个栏目信息公开不及时,武乡县涉及基层“两化”的安全生产、征地补偿、公共资源交易等领域仅有公开目录没有公开内容,义务教育领域信息公开不精准。
(二)信息发布审核工作仍需加强。市文化和旅游局、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发布信息存在表述错误。上党区公安局“平安上党”微信公众号信息更新多次不达标。
(三)市领导驾驶舱指标更新不及时。市招商中心应更新指标5个,未更新5个,平顺县应更新指标30个,未更新6个。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招商中心工作动态3月份没有更新。
(四)市共享平台数据上传不及时。长治供电公司超期未更新率100%,市供销社超期未更新率90%,市税务局超期未更新率87%。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一是落实落细国办评估指标。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办2022年度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要求,认真对照每项指标的测评要点和依据,全面准确公开相应信息,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二是做好规范性文件公开发布工作。各级各部门要规范设置规范性文件栏目,对于本单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须由本单位法制机构审核,经市司法局备案审查通过后予以及时公开。三是完善基层“两化”目录内容。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统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水利局等部门要对照国家及省出台的公开目录标准,指导各县区完成自然资源、交通运输、统计、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旅游、水利等七个领域的基层“两化”目录内容的公开。
(二)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一是内容保障。严格执行“三审三校”信息发布审核和值班读网制度,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信息更新及时、内容准确权威,发现违法有害信息要第一时间处理,发现重大舆情要按程序转送相关部门办理。二是监督管理。各级各部门要定期自查,积极运用技术手段进行实时监控,对发现的假冒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要第一时间上报网信等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置。三是畅通渠道。认真做好公众留言审看发布、处理反馈工作,回复留言要依法依规、态度诚恳、严谨周到,杜绝答非所问、空洞说教、生硬冷漠。
(三)进一步做好领导驾驶舱运维工作。一是各相关单位要认真核对指标,4月底前将应填报的指标数据全部填报完成,并对数据进行审核,确保数据准确、合规、不涉密。二是要加强工作动态栏目维护,每周必须要有更新。
(四)进一步加大共享平台数据上传和应用力度。一是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对照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严格按照更新周期上传数据,确保数据的时效性、真实性、可用性及非涉密。二是各级各部门要加大线上服务能力建设,认真梳理办事流程,积极依应用场景向市共享平台申请信息,开展数据共享应用,最大限度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三是各县区(不含潞州区)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要严格按照《长治市政务数据共享责任清单(第五批)》编制“二手房买卖合同”信息资源目录,完成数据上传,并持续实时更新。
(五)进一步提升全市政府系统协同办公应用水平。各单位要优化业务流程、加快公文流转,逐步取消纸质方式,实现跨地区、跨层级、跨部门无纸化办公。此次被通报的单位要立行整改,并于2023年4月14日前将整改问责情况报送至市政府信息中心网站科,联系电话0355-2039141。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