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文化和旅游局,机关各科室,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
为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全省文化和旅游行业“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专项督查方案>的通知》和《长治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两节”“两会”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长安发〔2019〕6号)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全市文化和旅游行业“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市文化和旅游局制定了《全市文化和旅游行业“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专项督查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长治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1月19日
全市文化和旅游行业
“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专项督查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文旅局长工作会议精神和市政府安委办关于做好“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做好全市文化和旅游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确保“两节”“两会”期间我市文化和旅游市场安全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督查时间
2020年1月19日—3月31日
二、督查组成员与督查地点
第一组
组 长:张琼 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成 员:办公室和市场管理科相关人员
督查地点:潞州区
联 络 员:张剑鑫 13934308599
第二组
组 长:王新军 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成 员:文物科、非遗科相关人员
督查地点:武乡县、黎城县、平顺县
联 络 员:王 成 18535559900
第三组
组 长:王红霞 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成 员:人事科、艺术科相关人员
督查地点:平顺县、屯留区
联 络 员:马燕军 13934290007
第四组
组 长:吴鸿宾 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成 员:广电科、公共服务科、机关党办相关人员
督查地点:沁县、襄垣县、上党区
联 络 员:韩治国 18235561233
第五组
组 长: 靳海棠 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成 员:市场管理科、改革发展科、产业发展科、资源开发科相关人员
督查地点:壶关县、沁源县、潞城区
联 络 员:赵理康 13835505567
三、督查范围
各县、区文旅局,5家文化经营单位,5家旅游企业。
四、督查内容
(一)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省文旅厅、市政府安委办关于做好年末岁初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两节”“两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落实部署情况;单位主要负责人带队检查情况;落实安全生产挂牌责任制情况;开展高陡边坡隐患排查、护林防火专项督查、安全生产大检查“三个专项行动”情况;开展反“三违”活动情况;文化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情况等。
(二)文化经营单位
各文化经营单位针对“两节”“两会”期间的群众性文化娱乐活动增多,特别是临时搭建舞台演出、剧场及酒吧演出、露天音乐节、大型演唱会、农村庙会等制定针对性方案和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情况;营业性演出活动是否依法取得演出审批许可文件;演出场所设施设备是否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消防安全标准要求,演出团体临时搭建舞台、看台演出的,是否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标准搭建,并依法取得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和安全、消防批准文件;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检测记录情况;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自动消防设施、灭火器维护、保养、监测记录情况;安全隐患台账情况;组织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情况;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治理情况;安全生产费用投入等情况。
(三)旅游企业
各旅游企业建立和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开展反“三违”工作情况;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工作情况;围绕保健食品虚假宣传和食品卫生安全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情况;安全隐患排查台账建立情况;消防安全工作管理情况;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及演练情况;安全生产费用投入情况等。旅行社租用车辆安全管理、安全提示、签订正规合同、2020年旅行社责任保险续保等情况。景区道路交通、恶劣天气、防火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等管理情况;冬季冰雪游乐项目安全防范措施情况;景区公布最大承载量和制定分流措施等情况。
(四)文博单位
检查文博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岗位职责落实情况;开展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管理情况;用火、用电、用气情况;文物消防安全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文物保护单位周边保证防火隔离带等措施是否有效;安全设施、设备和器材,是否保证使用状态良好;防火巡查、检查开展情况及《文物保护员日常巡查记录表》的登记情况;消防车通道和人员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易燃品管理情况;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各督查组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督查的重要性,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对照督查内容逐项进行检查,并如实细致的填写检查表,确保不走形式、不走过场。督查结束后,各组联络员要将安全检查表报送市场管理科。
(二)各督查组对督查发现的安全问题和隐患,要责成属地文旅局限期督促整改,各县、区文旅局要严格督促相关企业认真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对严重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要责令其关闭,停止经营活动。
(三)各督查组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各项工作纪律、廉政纪律,加强人员管理,严明工作纪律,督查期间要轻车从简。
联系人:岳鹏
电 话:13467045904
附件:市文化和旅游局安全检查表
长治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1月19日
1.长文旅发 2020 8号.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