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长治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2022年长治市数字购房消费券发放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2年长治市数字购房消费券发放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从供需两端发力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回暖,充分调动广大购房者积极性,进一步释放住房消费潜力,确保我市房地产市场供需平衡、健康稳定,现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数字购房消费券发放活动,并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防范重大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把“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责任落实到位,针对我市房地产市场发展现状,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支持刚性及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二、安排部署

(一)发放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安全、高效的原则,采用财政补贴形式,通过数字购房消费券的方式进行发放。本次活动首批共发放数字购房消费券2000张,每张面值2万元,分4轮次投放,每次1000万元,发放金额总计4000万元,由市级财政承担。在此基础上,县级同步配套补贴资金。

数字购房消费券超过有效使用期限后自行作废,所结余资金由财政收回。

(二)发放时间

本次数字购房消费券发放活动时间为:2022年8月15日至2022年9月10日。购房消费券使用有效期限为:2022年8月20日至2022年9月15日。

具体时间安排为:自2022年8月15日起,每周六上午10时整开始发放数字购房消费券,共发放4轮次,分别为2022年8月20日、27日及9月3日、10日上午10:00,每次发放购房消费券500张、每张2万元、金额共计1000万元,抢完为止。如存在轮次内未领取完的购房券,自动滚存至下一轮次一并发放,最终轮次中未领取的购房券自动作废。

(三)领取对象

凡在2022年8月15日到9月9日之间,在参与本次活动的在售房地产开发项目购买商品住宅并完成网签的我市居民及在我市工作、生活三年以上的外地市人员,均可通过建行生活APP平台实名注册参与抢券活动。

(四)领取程序

1.平台注册

本次数字购房消费券发放平台为建行生活APP平台。

下载途径一: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安装

下载途径二:应用商店搜索建行生活下载安装

购房者在平台注册时,需绑定其现持有的任意一张银行卡,注册手机号应与银行卡预留手机号一致。

2.资格认证

参与数字购房消费券发放活动需通过建行生活APP平台填写个人信息及购房信息,并上传《数字购房消费券认证资格登记表》(由开发企业提供)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在我市工作、生活三年以上的外地市人员,需另外上传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或社区、村委出具的居住证明。

建行长治分行应于每日晚8点前将群众通过建行生活APP当天上传的个人信息及购房信息推送至市住建局,市住建局负责对潞州区内的个人信息及购房信息进行审核,并按属地原则将相关信息推送至各县区住建局,各县区住建局负责辖区内的信息审核。经审核,人员为我市居民或在我市工作、生活,且已购买活动范围内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商品住宅并完成网签的,通过资格认证,获得与购买商品住宅套数匹配的抢券次数。

3.参与抢券

通过资格认证的个人可在规定时间内参与数字购房消费券发放活动,先到先得,抢完为止。

(五)使用要求

一套房只允许购房者本人在平台注册参与抢券,成功领取购房券后只允许持券人本人使用,严禁转让。购房者在使用数字购房消费券时不影响享受其他优惠政策。一套房只限使用一张数字购房消费券。

(六)核销规则

成功领取数字购房消费券的个人需通过建行生活APP平台上传收款账户信息,在活动结束后,由市住建局公示本次数字购房消费券领取结果,经公示7天无异议且各级财政资金到位后,由建行长治分行在3个工作日内,将消费券对应额度的资金转入个人收款账户,完成消费券核销。已核销购房券的房源,原则上不允许注销、变更网签合同,凡购房人在享受补贴政策后确需注销、变更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的,购房人应将购房补贴全额退还后,方可申办相关手续。

三、工作要求

本次活动由市住建局牵头负责,各县区政府、市财政局、建行长治分行等相关单位配合实施。

(一)完善资金保障

采取市县两级财政联动机制,市级财政承担本次数字购房券发放活动所需的4000万资金。同时,潞州区、上党区、潞城区、屯留区、襄垣县、沁源县每张数字购房券同步配套补贴2万元;平顺县、黎城县、武乡县、沁县每张数字购房券同步配套补贴1万元;长子县、壶关县根据市场运行情况,可自行决定是否对数字购房消费券进行同步配套补贴。市、县(区)两级财政部门在市住建局完成结果公示后,根据各级住建部门的申请,于10个工作日内将相应资金拨付到位。

(二)加强信息公示

市住建局负责做好数字购房消费券核销阶段的信息公示工作,并在活动结束后7日内,在官方网站公开发布本次活动发放结果。

(三)从严监督管理

市住建局、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审计局共同做好本次活动开展的监督管理工作。

1.开发企业或股东个人以商品房产权抵偿个人债务不发生现金购置新建商品房的,不享受本措施的补贴政策。

2.本政策实施之前已完成商品房网签的,在申请注销网签后由原购买人或其家庭成员重新网签或再购买商品房的,不享受本措施的补贴政策。

3.购房人弄虚作假,骗取购房补贴或房地产开发企业配合申请人弄虚作假骗取购房补贴的,追缴已经领取的购房补贴并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4.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所提供房源必须是已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或现售核准的在售商品住宅(不含商铺、公寓、办公用房及二手房等),且不得有强行绑定出售停车位等其他附加条件,不得变相涨价,不得存在“一房二卖”等其他法律纠纷。



附件1:2022年长治市数字购房消费券发放活动房源名单

     

附件2:数字购房消费券认证资格登记表


图文解读:《2022年长治市数字购房消费券发放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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