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12340096/2011-00547
- 成文时间:2011年03月16日
- 发布机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发布日期:2011年03月16日
- 发文字号:
- 主 题 词:森林 城市 创建
长治县: 给力森林城市创建 加快林业跨越发展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长治县推进“四个发展”,冲刺全国百强县的奠基之年,更是全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攻坚年,为扎实有效地搞好全县各项林业生态建设,长治县委、县政府结合县域林业实际,早规划、早安排、早行动,做到了思路清晰,重点明确,运作规范,全年林业工作井然有序,全面开展。
工作思路
坚持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以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省、市林业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实施全县“八大规划”和“四个发展”战略为总目标,紧紧围绕全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主题,以生态经济型林业重点工程建设为载体,坚持生态立县,干果富民,着力打造完备的林业生态体系、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繁荣的林业文化体系,努力把长治县建设成为全省一流的生态文明经济强县。
工作重点
围绕全市推进林业十大生态工程、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结合全县林业生态建设实际,长治县2011年林业工作主要任务是:
1.三环提档工程。按照全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三条循环线路的框架,长治县三环提档工程27.5公里,涉及长晋高速公路、长陵商品公路及循环线路连接的其它线路,主要对通道空白段、断带和宽度不够路段补植大苗进行完善,对重点路段要增加景观带,提高绿化档次。长晋高速和长临公路长治县段由县林业局组织实施,长陵公路和市南外环线由县城建局组织实施。
2.长安高速公路长治县段通道绿化工程。工程绿化任务11.4公里,带宽为两侧各50米,植树17~25行。具体由县林业局组织实施。
3.干果经济林建设工程。工程总任务5000亩,在东南山区集中连片种植,主要以核桃优质高效干果经济林栽植为主,其中重点建设优质核桃示范园及采穗基地建设300亩。具体由各乡(镇)组织实施,县林业局负责技术指导和技术培训。
4.荒山造林工程。工程总任务5300亩,主要集中实施南宋乡十八掌沟片、东掌片、八义镇龙山片及长安高速公路两侧一带所有荒山。具体由县林业局组织实施。
5.陶清河生态长廊建设工程。工程总任务500亩,主要集中实施漳河流域陶清河支流北宋至中村段8.5公里长、两侧20米范围内的生态防护林建设,具体由县水利局组织实施。
6.种苗基地建设工程。工程总任务1700亩,主要以繁育生态林、干果经济林、花卉等优质乡土树种为主,其中:生态林苗圃1200亩,干果经济林苗圃300亩,花卉繁育苗圃200亩,以保障全县林业生态建设优质良种苗木需求。具体由所涉乡(镇)组织实施。
7.村庄绿化及通村道路绿化工程。工程主要包括村庄绿化、通村道路绿化新建和完善提高,其中:村庄绿化任务25个,通村道路绿化任务52公里。具体由各乡(镇)组织实施。
8.矿企和单位庭院绿化工程。工程包括矿企绿化5个,单位庭院绿化50个,主要集中实施县城内及周边主要厂矿区及各单位庭院绿化。具体由所涉厂矿及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9.古树名木保护工程。工程总任务11株,主要对全县树龄在300年以上稀有、珍贵树林或者具有重要历史、文化、科学研究价值和纪念意义的树木,根据每棵古树的特点和现状,量身定做保护方案,增强古树的树势,提高其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提升景观效果和森林文化内涵。具体由县林业局组织实施。
10.退耕还林补植补种工程。为加强全县退耕还林巩固成果,全县退耕还林所涉乡(镇)要及早做好退耕还林的补植补种工作,本工程总任务3200亩。具体由所涉乡(镇)组织实施。
11.全面实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实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确保年底所有乡镇村基本完成。
12.继续加强森林资源管护工作。强化林业法制观念,提高林政管理水平,加强护林防火,加大林业执法,确保林业生态安全。
工作保障措施
为确保全年各项林业工作任务圆满完成,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精心部署,扎实推进。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县上下要把精力集中到“四个发展”和冲刺全国百强的总体思路上来,集中到“生态兴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目标上来,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统一认识,以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促进科学发展的理念,积极投身到全县林业生态建设中。
强化领导,落实责任。成立长治县造林绿化指挥部,县委书记、县长为总指挥,分管副书记、副县长为副总指挥,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全面负责组织实施全县造林绿化工程。各乡镇也成立相应的造林绿化领导机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是乡村造林绿化的第一责任人。县乡都要制定完善的实施方案、分解计划和监督检查办法,签订造林绿化责任书,把责任落到实处,确保造林绿化各项任务高标准、高质量完成。
保证投入,专款专用。县乡两级继续加大林业生态建设的投资,在积极争取国家及省、市林业专项投资的同时,各乡镇村要广筹林业建设资金,采取企业出资、煤炭筹资、集体融资、义务植树等多种形式,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入造林绿化,确保资金充足,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创优服务,落实政策。进一步优化林业种植结构,扩大林业扶持项目,加大支农惠林力度,倡导社会各界从事林业产业化经营,鼓励成立林业专业合作社组织,促进发展民营林业经济实体。对农村、林农、林业合作社造林绿化继续实施补贴:新建干果经济林每亩补贴300~500元(核桃500元,其它品种300元);新建生态林每亩补贴200元;新建省级园林绿化村县里补贴5万元,市、县级园林绿化村县里补贴2~3万元;花卉规模化繁育每100株花补贴5~50元(草本5元,木本50元);新育苗补贴每亩500~1000元(良种1000元,其它500元)。
转变作风,健全队伍。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从抓好林业队伍建设入手,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团结,提高干部职工素质。通过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评议,狠抓落实,进一步转变作风,增加林业建设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真抓实干,务求实效。工作上既要统筹兼顾,更要突出重点,既要真抓实干,又要力求高效,做到动真情、办实事、求实效、留实绩,把林业生态建设的各项工作做实、做细、做好。
转载2011年3月16日《长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