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概况说明: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汇总结算包括的单位有: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机关(行政)、法制办(行政)、市发展研究研究中心(参公)、应急管理中心(事业)、市政府驻北京办事处(事业)、市政府驻上海办事处(事业)、市政府驻天津办事处(事业)、市政府驻太原办事处(事业)、政务大厅(参公)、市政府信息中心(事业)、治超办(事业)、上党新区管理委员会等12个单位。
  
  
部门决算相关说明:

  2015年市政府办公厅汇总收入为22,130,042.74元,支出为32,376,558.75元,2014年结余为30481431.29元,2015年结余为20120367.13元。收入具体为:行政运行6,901,559.82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755,131.13元,法制建设157,129.10元,信访事务455,000.00元,事业运行 3,923,811.19元,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3,623,599.19元,信息事务 1,295,498.50元,事业单位离退休190,584.00元,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315,248.00元,行政单位医疗350,560.70元,事业单位医疗222,244.29元,住房公积金939,676.82元。支出具体为:行政运行6,901,559.82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316,586.15元,法制建设300,129.10元,信访事务455,000.00元,事业运行3,891,052.19元,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3,861,853.21元,信息事务1,643,127.47元,事业单位离退休190,584.00元,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309,248.00元,行政单位医疗350,560.70元,事业单位医疗222,244.29元,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1,330,000.00元,矿产资源专项收入安排的支出7,664,937.00元,住房公积金939,676.82元。其他数据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