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0014349110752414/2025-00016
- 成文时间:2025年04月22日
- 发文机关:长治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发布日期:2025年04月22日
- 发文字号:
- 主 题 词:
长治公交集团关于退役军人和部分优抚对象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的通告(试运行)
关于退役军人和部分优抚对象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的通告(试运行)按照相关工作要求,为做好退役军人和部分优抚对象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告如下。
一 优待对象
全国范围内退役军人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以下简称“三属”)。
二 免费乘坐范围
免费乘坐以下市内一元票制无人售票公交线路公交车,1路、2路、6路、9路、15路、17路、18路、19路、20路、21路、23路、27路、28路、29路、33路、38路、48路、49路、50路、52路、56路、58路、100路、D901路、游1路、游2路。乘坐其他线路及区间线路须付费乘车,新增指定免费乘坐线路以最新通告为准。
三 相关要求
1、长治市户籍的65周岁以下退役军人和“三属”,需下载“长治公交通”APP注册后,持手机凭乘车二维码免费乘坐。65周岁以上退役军人和“三属”请到公交接待大厅办理老年卡免费乘车。
2、长治市以外退役军人持“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三属”持“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免费乘坐。
3、乘车须遵守《长治公交文明乘车规定》,接受公交稽查和司乘人员的查验。只限本人使用,不准转借或代刷。
4、如长治市内退役军人和“三属”未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建档立卡并办理优待证,则无法免费乘坐。请及时到本人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建档立卡并申办优待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将定期向市公交公司提交数据,我公司获取数据后方可注册并免费乘坐。
四 实施时间
自5月1日起实施(试运行)
长治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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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公网安备 1404020200000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