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0014349/2026-11460
- 成文时间:2026年05月22日
- 发布机构:长治市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6年05月26日
- 发文字号:长政函〔2026〕54号
- 主 题 词:控制性 详细规划 批复
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长治市上党区中心城区H单元H-0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等3项规划的批复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长治市上党区中心城区H单元H-0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等3项规划,经市政府〔2023〕37次常务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长治市上党区中心城区H单元H-0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长治市上党区中心城区H单元H-02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长治市上党区SDG-01、SDG-02地块(长治医学院新校区)控制性详细规划》3项规划。
二、规划确定的地块用地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
建筑高度等控制指标应作为强制性内容予以控制。
三、规划经批准后,你局要依法做好规划管理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严格遵守,不得擅自更改。
长治市人民政府
2026年5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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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公网安备 1404020200000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