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0014349/2026-07709
- 成文时间:2026年04月07日
- 发布机构:长治市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6年04月09日
- 发文字号:长政函〔2026〕39号
- 主 题 词:
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长子县大堡头镇、石哲镇2个镇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长子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审核长子县大堡头镇、石哲镇2个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请示》(长子政发〔2026〕3号)收悉,经长治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规划事务办公室〔2026〕第3次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长子县大堡头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长子县石哲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乡镇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长子县政府要指导各镇认真组织实施。
二、落实主体功能定位。大堡头镇要锚定“现代设施农业强镇、物流环保示范基地、宜居宜业休闲小镇”发展定位,通过优化国土空间布局,提升国土空间品质和利用效率,全面建成绿色安全、集约高效、生态宜居的美丽城镇。石哲镇要锚定“‘精卫·家’文化溯源生态康养镇区”发展定位,依托发鸠山、精卫湖、浊漳河南源等山水资源,以粮食生产为主导,大力发展中药材种植、烟叶生产、果蔬示范园区建设、青尖椒种植等产业,打造长子未来特色农业小镇。
三、严守国土空间安全底线。严格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及其他重要控制线管控要求。至2035年,确保各项重要控制指标(目标)落实完成(见附件)。
四、加强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坚持保护优先,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筑牢生态屏障。合理安排新增建设用地,做好分阶段时序管控,加大存量用地挖潜力度,加强闲置土地处置和低效用地再开发。
五、做好《规划》实施保障。《规划》批复后,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切实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要会同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密切协调配合,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和评估。《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
附件:大堡头镇、石哲镇主要控制指标(目标)表
长治市人民政府
2026年4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大堡头镇、石哲镇主要控制指标(目标)表
|
序号 |
乡镇 |
耕地保有量 (≥公顷) |
永久基本农田 (≥公顷) |
生态保护红线 (≥公顷) |
城镇开发边界 (≤公顷) |
|
1 |
大堡头镇 |
5282.80 |
4882.89 |
/ |
157.82 |
|
2 |
石哲镇 |
5876.47 |
5186.32 |
46.44 |
60.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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