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0014349/2026-06778
- 成文时间:2026年03月23日
- 发布机构:长治市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6年03月25日
- 发文字号:长政函〔2026〕31号
- 主 题 词:城市绿地 系统 规划
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长治市中心城区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2021—2035年)的批复
市园林绿化中心:
你中心提请审议的《长治市中心城区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21—2035年)》收悉,经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规划事务办公室会议﹝2025﹞第6次研究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长治市中心城区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二、你中心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规划》落实,强化监督管理和跟踪分析,及时研究解决《规划》实施中出现的问题。要指导协调市有关部门和各区人民政府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规划管控,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三、《规划》是本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建设的重要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实施过程中涉及规划调整的,应严格按程序报批。
长治市人民政府
2026年3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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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公网安备 1404020200000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