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审议长治市潞城区史回镇任和村SH-RH-01地块详细规划的请示》(长自然资呈〔2025〕484号)收悉,经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会议(〔2025〕第6次)研究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长治市潞城区史回镇任和村SH-RH-01地块详细规划》。

二、规划确定的地块用地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高度等控制指标应作为强制性内容予以控制。

三、规划经批准后,你局要依法做好规划管理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严格遵守,不得擅自更改。




长治市人民政府         

2026年1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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