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你局提请审议的《长治市滨湖区BHH-01-02地块(北寨西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等七项规划,经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会议〔2025〕5次研究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长治市滨湖区BHH-01-02地块(北寨西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长治市主城区0-16-13地块(长治医学院新建停车楼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长治市主城区S-35-01地块(香阅四季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长治市屯留区YZXF-01地块详细规划》、《长治市屯留区YWXF-01地块详细规划》、《长治市屯留区LCXF-01地块详细规划》、《长市屯留区瓶城片区A2-01-03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等七项规划。

二、规划确定的地块用地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高度等控制指标应作为强制性内容予以控制。

三、规划经批准后,你局要依法做好规划管理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严格遵守,不得擅自更改。




长治市人民政府        

2026年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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