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0014349/2025-30127
- 成文时间:2025年12月01日
- 发布机构:长治市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03日
- 发文字号:长政函〔2025〕112号
- 主 题 词:
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2025-21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等4个拍卖出让方案的批复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2025-21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方案的请示》(长自然资呈〔2025〕429号)等4个请示收悉。经市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关于2025-21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方案的请示(长自然资呈〔2025〕429号)
(一)同意《2025-21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方案》。
(二)同意2025-21号宗地(BHH-03-01地块)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出让净用地面积86308.49平方米,核准出让起始价38285万元,增价幅度380万元/次,竞买保证金19145万元,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出让年限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三)同意2025-21号宗地(BHH-03-01地块)不配建公租房且不缴纳公租房易地建设资金。
二、关于2025-22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方案的请示(长自然资呈〔2025〕430号)
(一)同意《2025-22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方案》。
(二)同意2025-22号宗地(BHH-01-02地块)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出让净用地面积54810.15平方米,核准出让起始价17905万元,增价幅度180万元/次,竞买保证金8955万元,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出让年限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三)同意2025-22号宗地(BHH-01-02地块)无偿配建不低于普通商品住房建筑面积1%的公共租赁住房,具体配建及移交事宜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
三、关于2025-25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方案的请示(长自然资呈〔2025〕431号)
(一)同意《2025-25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方案》。
(二)同意2025-25号宗地(LdsA-07-02地块)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出让净用地面积33801.95平方米,核准出让起始价15260万元,增价幅度150万元/次,竞买保证金7630万元,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出让年限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三)同意将“LdsA-07-02地块土地竞得人应为庄里村村委会在本地块无偿建设并移交19276平方米住宅,并无偿办理产权登记”作为土地出让条件。具体移交事宜由潞州区政府负责落实。
(四)同意2025-25号宗地(LdsA-07-02地块)不配建公租房且不缴纳公租房易地建设资金。
四、关于2025-26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方案的请示(长自然资呈〔2025〕432号)
(一)同意《2025-26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方案》。
(二)同意2025-26号宗地(LdsA-08-08地块)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出让净用地面积52209.8平方米,核准出让起始价22940万元,增价幅度230万元/次,竞买保证金11470万元,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出让年限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三)同意将“LdsA-08-08地块土地竞得人应为庄里村村委会在本地块无偿建设并移交28920平方米住宅,并无偿办理产权登记”作为土地出让条件。具体移交事宜由潞州区政府负责落实。
(四)同意2025-26号宗地(LdsA-08-08地块)不配建公租房且不缴纳公租房易地建设资金。
长治市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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