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0014349/2025-29087
- 成文时间:2025年11月18日
- 发布机构:长治市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5年11月19日
- 发文字号:长政函〔2025〕102号
- 主 题 词:
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长治市老顶山冲沟及壁头河(老顶山至漳泽湖)综合治理工程(潞州区段)等两个划拨供地方案的批复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长治市老顶山冲沟及壁头河(老顶山至漳泽湖)综合治理工程(潞州区段)划拨供地方案的请示》(长自然资呈〔2025〕372号)等2个请示收悉。经市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关于长治市老顶山冲沟及壁头河(老顶山至漳泽湖)综合治理工程(潞州区段)划拨供地方案的请示(长自然资呈〔2025〕372号)
(一)同意《长治市老顶山冲沟及壁头河(老顶山至漳泽湖)综合治理工程(潞州区段)划拨供地方案》。
(二)同意将已批准使用的6.3440公顷土地,以划拨方式供应给长治市水利发展中心,作为长治市老顶山冲沟及壁头河(老顶山至漳泽湖)综合治理工程(潞州区段)建设用地,土地用途为水工设施用地。
二、关于山西长治潞州区库南110kV输变电工程划拨供地方案的请示(长自然资呈〔2025〕373号)
(一)同意《山西长治潞州区库南110kV输变电工程划拨供地方案》。
(二)同意将已批准使用的0.6934公顷土地,以划拨方式供应给国网山西省电力有限公司长治供电分公司,作为山西长治潞州区库南110kV输变电工程建设用地,土地用途为供电用地。
长治市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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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公网安备 1404020200000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