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0014349/2025-29069
- 成文时间:2025年11月18日
- 发布机构: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5年11月19日
- 发文字号:长政函〔2025〕104号
- 主 题 词:
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2025-18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方案的批复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2025-18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方案的请示》(长自然资呈〔2025〕409号)收悉。经市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2025-18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方案》。
二、同意2025-18号宗地(XQB-10-01-02地块)以协议方式出让,土地用途为文化活动用地,出让年限50年,地面建(构)筑物及附属设施与土地一并出让。
三、你局要严格按法定程序组织协议出让。
长治市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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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公网安备 1404020200000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