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cz0000000/2010-00724
- 成文时间:2010年04月21日
- 发布机构:长治市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10年04月21日
- 发文字号:长政发〔2010〕25号
- 主 题 词:安全生产 工作 意见
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二○一○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安委会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动我市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实现安全生产状况的进一步稳定好转,按照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和我市创建本质安全型城市的规划要求,现就2010年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科学发展的政绩观
安全生产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关系科学发展观在我市的正确实施。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近年来,为推进安全发展,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目前我市安全生产基础尚不牢固,高危行业企业多、小、散、乱的局面依然未彻底改变,工作中许多薄弱环节都亟待加强。各级人民政府要用科学发展观指导经济社会发展,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将安全生产同国民经济和社会进步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指标体系,将亿元地区GDP生产事故死亡率、煤炭生产百万吨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工矿商贸企业从业人员10万人死亡率等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年度工作目标,纳入政府年度工作指标体系,作为考核各级政府领导政绩的重要依据。行业主管部门应将安全生产有关指标纳入行业发展规划,指导本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二、强化企业安全管理,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企业是安全生产的主体,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依法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要开展安全标准化活动,依法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严格执行上岗资格制度。要做好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的辨识、申报、控制、综合治理和统计上报工作,依法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社会保险,积极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要进一步在高危企业开展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年底前所有高危行业企业必须全部建立安全指挥中心,并确保规范运作。要在我市重点行业(领域)全面推行“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承诺制”,全市所有重点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必须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并在长治日报进行公示,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要依法从严查处事故责任人。
三、严格政府安全监管,落实安全监管责任
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继续健全完善安全生产“一岗双责”,严格执行政府班子成员全员安全生产负责制。坚持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安全负责人协助主要领导全面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其他副职配合做好分管行业领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各级人民政府每季度至少要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政府领导下基层、下矿井、下车间、上工地每月不少于两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全社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依法履行好监管职责;煤炭、交警、交通、消防、建设、铁路、质监、水利、邮政、通信、旅游、煤监、环保等有关部门要认真负责好本行业或者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并健全奖罚制度,形成安全生产工作激励约束机制。要在高危行业企业广泛推行“五人包保”责任制,实施好全市煤矿企业“5173”安全工程,切实做到安全监管关口前移,重心下移。
四、创新安全监管工作机制,规范安全生产工作行为
要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市实际,积极探索和制订地方性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规则,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执行机制。从规范行为、强化落实入手,积极探索和建立一套上下联动、纵横协调、快速反应的执行机制、落实机制和工作机制,形成一个系统、顺畅、规范的工作流程。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各个流程和环节,包括公文处理与会务活动、制定规划、计划和阶段性工作安排、组织实施、安全防范、应急救援、事故处理、监督考核、责任追究等环节,都要制定和提出明确的目标任务、组织分工、工作程序、工作衔接、时间要求和工作责任等,将责任具体落实到每一个部门、每一个岗位,每一个人,做到令行禁止。任何一个环节出现过错都要严格追究责任。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都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研究制订配套的工作机制,规范自身行为,将工作机制具体化、流程化、规范化,形成上下协调一致的工作体系,确保执行机制落到实处。
五、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及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我市近几年来出台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认真研究、部署本行政区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要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各行业主管部门要针对本行业领域内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召开联席会议,进行联合执法,提高工作效率,形成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合力。各部门和各企业要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要通过落实安全专项督查、安全联合执法、重大隐患事前责任追究、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安全生产行政问责等制度,促进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要认真执行安全隐患和事故举报制度,鼓励群众举报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扩大群众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点抓好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要坚定不移地推进煤矿兼并重组整合工作,加快大型煤炭基地建设和大型煤炭企业发展,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做好保留煤矿的复工复产工作,确保主体企业要真到位,防止假整合,杜绝私下协议的签订,切实抓好第二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年内全部整合到位。同时,要按照省政府煤矿兼并重组的要求,发挥整合主体在管理、技术和人才方面的优势,加快矿井扩能改造,用先进工艺装备改造提升矿井,实现以综采为主的机械化、现代化开采,建成一批技术先进、装备一流、管理科学、安全可靠的大型矿井,全面提高煤炭产业整体素质和资源利用水平,彻底改变我市煤炭工业多、小、散、低的状况,确保改造后单井规模达到90万吨以上,全部实现机械化开采。各类煤矿企业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被大型煤矿企业兼并、收购或控股的中小煤矿,并入大型煤矿企业、原企业法人注销的,由大型煤矿企业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留原企业法人或新设立企业法人的,由原企业法人或新设立企业法人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煤矿企业要认真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标准,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加大隐患排查整改治理力度,加强瓦斯治理和水害防治,遵守生产能力和定员定额的有关规定,按照“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要求,健全完善瓦斯治理体系,有效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
非煤矿山和尾矿库企业要以防范冒顶事故、窒息事故和溃坝事故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地下矿山机械通风系统,合理控制下井人数,严禁超能力、超定员组织生产;要在露天矿山推行中深孔爆破技术。同时,要严厉打击非法开采,取缔关闭无证矿山,继续推进资源整合,提高产业集中度。对保留的尾矿库要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汛期之前,对所有尾矿库进行一次安全度认定,坚决停产整顿病库、危库和险库。
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要以防范爆炸、泄漏事故为重点,加强合成氨等剧毒气体和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物处置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涉及危险工艺的现有危化企业,要在年底前全部完成生产装置自动化改造工作,提高本质安全生产水平,推动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园入区”。要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冶金和机械等行业要以防范钢水包倾覆、高炉烧穿、机械伤害等事故为重点,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推行安全生产无缺陷管理和生产现场精细化管理,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道路交通运输行业要以防范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和客运事故为重点,加强道路交通管制,严厉查处超限超载、超速行驶、酒后驾车和疲劳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加大对危桥改造、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地段的治理,完善交通标志、标线和安全防护措施。
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要以防范火灾事故和踩踏事故为重点,加强消防日常安全监管,严禁占用和阻塞疏散通道、锁闭和遮挡安全出口。
建筑施工行业要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为重点,坚持自查自纠与督促检查相结合,集中治理与加强日常监管相结合,促进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落实到位。
民爆、电力、水利、铁路、民航、教育、旅游、农机、特种设备等行业和领域,都要结合本行业的特点,明确重点,采取针对性措施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七、扎实有序的推进本质安全型城市创建工作
一是要根据《长治市创建本质安全型城市试点行动纲要》要求,对已确定的试点单位进行引导、监督,同时进一步扩大试点面,积极推动本质安全县、本质安全乡镇、平安乡村、本质安全企业、本质安全社区、本质安全园区的建设,实现创建本质安全型城市的全覆盖。
二是要继续完善安全生产领导体制,推进了“生产与管理一体、管理与监督分离”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改革;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投入体制,安全生产准入和联审制度,完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强化安全生产激励和约束机制。
三是要继续开展以高危行业结构优化升级、技术装备现代化、全民安全素质教育、安全生产管理创新、职业卫生专项治理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的六项行动,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布局不合理、生产方式落后、破坏资源、污染环境的企业坚决予以关闭。
四是要继续深化企业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在全市所有高危行业企业全部建立安全指挥中心并规范运行。
要以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为抓手,建立完善省、市、县三级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平台,提高安全监管和执法效率,努力实现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程序化、自动化、规范化。 五是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事故预防、预警、预报机制。加强各级各部门、各企业应急预案编制、审核、备案,强化应急救援演练,2010年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必须组织1-2次应急救援演练;加快建立全市性的应急救援基地,建立1支综合性的应急救援队伍,充实救援人员和救援装备;加强应急物资资源储备,各县市区都要建立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库;同时加强与周边地区应急救援机构、力量的沟通联系,按照区域化原则积极帮助指导企业与区域内应急救援机构建立应急救援协议,确保在事故发生后能够在第一时间抢险救援,逐步形成“一方有难、八方救援、资源共享”的应急救援格局。
八、强化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民安全素质
要按照全市创建本质安全型城市工作的安排部署,大力实施全民安全素质教育行动;在全市广泛开展全员安全培训工程。从2010年开始,用两年时间,对全市生产经营单位所有从业人员普遍培训一次,新进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培训。重点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提高职工基本素质。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要建立和实行安全生产军训制度,对全市高危行业企业从业人员进行军训,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纪律意识、安全操作技能和应急自救互救能力。
同时,要加强全社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电信、网站等公共媒介,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做到电视天天播、报纸期期登、信息周周发、网站常常有、公共场所处处见,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不断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提高全民安全素质。
九、严肃事故处理,严格责任追究和行政问责
要按照“实事求是、依法依规、注重实效”的要求和“四不放过”的原则,对发生的每一起事故认真查处,不仅要追究事故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同时还要追究相关部门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有责必究、有过必罚、一查到底,真正做到事故原因水落石出,责任追究依法依规,吸取教训刻骨铭心,整改措施举一反三。要加强对事故查处工作的统一领导,进一步完善事故调查处理牵头部门负责、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要认真执行事故处理决定,落实事故防范措施,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切实用事故责任追究和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要加大对事故隐患的事前责任追究和问责力度,严肃查处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对不执行上级机关、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命令、决定、指示,不能全面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不力,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的政府、部门和企业负责人,视同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进行严肃处理。要把严格安全生产行政问责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生产教育结台起来,不断完善防控措施,教育、警示广大群众,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意识。
十、齐抓共管,努力构建安全生产工作新格局
要推动建立健全“党委重视、政府监管、企业负责、全社会关心安全发展”的安全生产工作新格局,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各级党委要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安全问题,督促政府部门和企业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要把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决策、指导、协调水平,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政水平的重要标准,把能抓好安全、保一方平安的高素质干部安排到重要领导岗位。要选配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领导班子,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组织保障。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纳入思想工作的总体布局,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积极引导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举措,营造全社会关心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工作 意见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0年4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