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链接: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6年长治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一、制定背景

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基础性、关键性工作,是规范政府履职行为、防范决策风险、保障决策质效的重要制度抓手。2026年是全市高质量发展纵深推进、“十五五”规划谋篇布局的关键之年,为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能源体系转型、民生保障提质等重点工作,严格界定年度重大行政决策范围,固化决策流程、压实工作责任、强化闭环监管,市政府依法依规组织开展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工作,为全年政府重大决策实施提供制度遵循和清单依据。

二、主要依据

依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西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等法规制度的规定。

三、制定过程

本次《2026年长治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制定坚持开门编目录、依规定事项、从严审内容的原则,全过程公开规范、严谨审慎。

一是广泛征求意见。面向全市12个县(区)人民政府、32家市直相关单位全面征集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建议事项,全方位摸排全市经济发展、民生保障、产业转型、社会治理等领域重大工作谋划情况。

二是汇总梳理审核。本次共征集汇总14项决策建议,编制人员严格对照上位法律法规、省级政策要求、市委市政府年度重点任务清单,对所有建议事项的法定权限、重大属性、实施必要性、年度可落地性进行逐条研判、逐项核验。

三是精准吸纳完善。结合全市发展实际和年度工作安排,最终择优吸收采纳3项合理化建议,剔除不属于重大行政决策范畴、超出法定权限、年内不具备实施条件的事项,形成《目录》。

四是依法审定印发。《目录》完成合法性审查、集体研究审议等法定程序后,正式印发实施,确保目录内容合法合规、贴合实际、务实可行。

四、主要内容

按照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的原则,紧紧围绕全市2026年度重点工作,拟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共3项。其中,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2项:《长治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长治市“十五五”能源发展、构建新型能源体系规划》;制定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1项:《长治市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实施方案》。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

(一)解读机关:市司法局 

(二)解读人:宋向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