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cz0000000/2019-02642
- 成文时间:2019年03月19日
- 发布机构:长治市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19年04月01日
- 发文字号:
- 主 题 词:
解读:《长治市电动汽车充电桩基础设施发展建设规划(2018-2020)》
原文链接: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市电动汽车充电桩基础设施发展建设规划(2018—2020)的通知
新能源汽车是当今汽车行业发展的方向,亦是我国政府大力支持的新兴产业。为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提升我市新能源汽车生产制造水平,扩大新能源汽车市场应用领域和规模,引导市场消费,探索应用模式和商业模式,特制定《长治市电动汽车充电桩基础设施发展建设规划(2018-2020)》。
规划背景依据
根据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相关部委就联合下发《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年)》提出要在5年内建成集中式充电站超过1.2万座、分散式充电桩超过480万个。经山西省人民政府同意,下发《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的通知》晋政办发〔2016〕123号文件,以及市委、市政府领导对加快推广新能源汽车的有关要求,研究部署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对长治市及各县区进行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规划布局。
目标任务
为实现电动汽车充电服务满足,主城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力争小于2.5公里,公交车充电服务半径力争小于5公里的目标。力争在2020年底,全市建成充(换)电站38座,布设充电桩7050个,潞州区集中式充电站16座、充电桩1987个,其它县区集中式充电站22座、充电桩5063个,以满足全市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执行标准
1.土地规划
将独立占地的集中式充电站用地纳入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按照加油加气站用地供应模式,根据可实施供应的国有建设用地情况,优先安排土地供应。鼓励在已有各类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公交场站、社会公共停车场与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场所配建充电基础设施,各县区政府应协调有关单位在用地方面予以支持。保障长治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确定的点位图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简化规划建设审批
减少充电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审批环节,加快办理速度。个人在自有停车库、停车位,各居住区、单位在既有停车泊位安装充电设施的,无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建设城市公共停车场(楼)时,无需为同步建设充电桩群等充电基础设施单独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新建单独占地的集中式充、换电站应符合城市规划,并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强化安全管理
建立充电基础设施安全管理体系,完善有关制度标准,加大对用户私拉电线、违规用电、建设施工不规范等行为的查处力度。依法依规对充电基础设施设置场所实施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备案抽查,并加强消防监督检查。督促充电基础设施运营使用的单位或个人,加强对充电基础设施及其设置场所的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及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4.加强供用电监管力度
与供电部门确认,并要求各级电力监管部门应对充电基础设施供用电环节加强监管。电网企业和充电基础设施运营企业应配合监管部门进行监督检查,按规定和要求提供真实完整的信息。对于电网企业服务不合规、充电基础设施运营企业和个人违规用电等情况,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并视情节予以处罚。
涉及范围
全市8个县4个区。充电站主要建设在公交车枢纽站、客运站、以及靠近城市外环道路的地方,建成后满足长治市的公交车、大型客车充电以及小型汽车快速补电使用。
建设内容
1.潞州区共规划建设16座集中充电站,根据停车位的数量按照1:1设置充电桩,共布设515个充电桩。
2.潞城区共规划建设2座集中充电站, 根据停车位的数量按照1:1设置充电桩,共布设60个充电桩。
3.屯留区共规划建设2座集中充电站, 根据停车位的数量按照1:1设置充电桩,共布设67个充电桩。
4.上党区共规划建设2座集中充电站, 根据停车位的数量按照1:1设置充电桩,共布设55个充电桩。
5.壶关县共规划建设2座集中充电站, 根据停车位的数量按照1:1设置充电桩,共布设60个充电桩。
6.平顺县共规划建设2座集中充电站, 根据停车位的数量按照1:1设置充电桩,共布设55个充电桩。
7.襄垣县共规划建设2座集中充电站, 根据停车位的数量按照1:1设置充电桩,共布设81个充电桩。
8.长子县共规划建设2座集中充电站, 根据停车位的数量按照1:1设置充电桩,共布设55个充电桩。
9.沁源县共规划建设2座集中充电站, 根据停车位的数量按照1:1设置充电桩,共布设50个充电桩。
10.沁县共规划建设2座集中充电站, 根据停车位的数量按照1:1设置充电桩,共布设35个充电桩。
11.武乡县共规划建设2座集中充电站,根据停车位的数量按照1:1设置充电桩,共有40个充电桩。
12.黎城县共规划建设2座集中充电站,根据停车位的数量按照1:1设置充电桩,共布设30个充电桩。
注意事项
对《长治市电动汽车充电桩基础设施发展建设规划(2018-2020)》有咨询事项需要解释的,请与市工信局联系。电话:3018829 (3036779)

文件下载 
晋公网安备 1404020200000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