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长治市中央财政支持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2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长治市中央财政支持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实施方案


按照财政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中央财政支持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的通知》(财办社〔2025〕7号)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大力弘扬太行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公益性为导向,深入学习推广三明医改经验。

二、工作目标

按照“6241”总体思路,即:重点实施“三医”协同深化、资源配置革新、分级诊疗完善、综合改革提质、数字技术赋能和京长对口合作六大工程、二十四项示范行动,奋力打造革命老区中国式现代化健康服务新高地。全面构建优质均衡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着力提升市县级公立医院诊疗能力,着力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着力加强智慧医院建设,实现大病重病在本省解决、一般的病在市县解决、头疼脑热在乡镇村里解决,为全国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长治样板。

三、工作举措

(一)“三医”协同深化工程

1.开展“三医”协同推进体系创新行动。恢复医改领导小组,成立医疗服务价格、医院薪酬制度、医务人员编制、医疗服务智慧化、医疗机构监管等5大工作专班。市医保局局长兼任市卫健委党委委员。建立“三医”协同推进机制,定期召开会商工作例会,调度改革进展、破解改革难题、推动改革落实。(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各县区政府)

2.开展“三医”协同工作机制创新行动。构建“三医”协同数字化治理体系,实现“三医”信息共享和业务联动。推进按病种付费、按人头打包付费等多元复合式政策改革。建立信息共享、案件会商、结果定期通报、相关政策培训四项沟通机制,联合开展医疗机构检查。(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区政府)

3.“三医”协同综合监管强化行动。创新医疗综合监管手段,加强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推进综合监管,对公立医院实行全流程全面预算管理。健全医疗卫生监管信息平台,归集医保、人社、市场、卫健等部门数据,实现智能监管。(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

(二)资源配置革新工程

4.重点专病能力提升行动。构建“两慢”一体化管理体系,实施专病全程管理。建设市级专病中心,长治市人民医院建设肿瘤医学中心、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建设心脏大血管病医学中心、和济医院建设神经外科医学中心,市二院建设骨科医学中心、皮肤科医学中心,县级医院设立专病县区分中心。(责任单位:市医院、市二院、和平医院、和济医院,各县区政府)

5.急救与重症救治网络建设行动。打造全市一体化急救与重症救治网络。升级原市急救指挥中心为市域急救与重症服务网络调度中心,市医院建设市级卒中中心、市二院建设市级创伤中心,整合市县乡各级机构急诊急救资源。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以及市中医院、市中研所分别建设市级重症医学中心和中西医结合危重症康复中心。培育2个国家级重点专科。(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医院、市二院、和平医院、市中医院、市中研所,各县区政府)

6.薄弱专科强化建设行动。全面落实“儿科和精神卫生服务年”行动,聚焦儿科、精神、传染病诊疗服务短板,持续提升薄弱专科能力和防治协同能力。市妇幼院建设危重新生儿、儿童救治中心,市三院建设传染病救治中心,市四院(精神卫生中心)建设老年精神、儿童心理、睡眠医学中心,强化烧伤医学服务能力建设。整合市县乡村医疗资源,探索构建医疗、预防、照护协同的儿科、精神科健康管理模式。所有二级以上综合、中医、妇幼全部提供儿科服务。(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二院、市妇幼、市三院、市四院,各县区政府)

7.诊断医疗资源整合行动。市医院、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分别建设市级检验、心电、影像、病理诊断中心。发挥紧密型城市医联体牵头医院、县级医院对口帮扶作用,与县级医院共建县域资源共享中心,支持“分布式检查、集中式诊断”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和平医院、市医院,各县区政府)

(三)分级诊疗完善工程

8.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内涵建设行动。4个区巩固深化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试点建设,促进各区级医院落实功能定位、提升服务能力、实现降本增效,强化区级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体化管理。实施医联体内医保基金打包付费,落实“总额预付、结余留用、超支分担”机制。出台城市医疗集团住院病种引导目录。(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医院、市二院、和平医院、和济医院,各区政府)

9.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升级行动。落实山西省“一法两标三清单”,巩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成果,进一步完善运行机制和服务模式。建设高质量管理、资源共享、中医药服务5大中心。推动县域中心药房建设三年全覆盖。(责任单位:各县政府)

10.县域一体化慢病改革行动。以县区为单位,构建基于基本卫生保健、以人为中心的全流程、全周期、闭环式的动态循环县域慢病一体化管理模式。县级政府牵头建立慢病改革领导机制,建立县域三医及有关部门协同发展和治理工作机制。建立标准化的慢病服务内容、诊疗规范和诊疗流程。依托慢病管理系统,实时监测分析。建设市级健康教育馆,强化高危个体服务管理和指导干预。(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各县区政府)

11.医疗卫生人才引育培优行动。柔性引进一批国家级高层次专家团队和紧缺人才,培养一批骨干专业人才。依托长治医学院开展村医服务规范和诊疗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引进国家级高层次专家团队10个以上、紧缺专业人才50名以上,培育省、市级名医100名、骨干医师1000名,推动1000名乡村医生达到大专以上学历水平。(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长治医学院,各县区政府,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

(四)综合改革提质工程

12.公立医院党建引领行动。坚持和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落实公立医院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健全完善医院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议事决策规则,深入实施“医路先锋”党建工程、实施双带战略和医院品牌发展战略。清廉医院建设试点达到2个。(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直工委、市卫健委,各县区政府)

13.区域卫生规划刚性约束行动。通过控增量、调结构、严监管,科学调控公立医院的床位规模和结构,主动适应群众健康需求变化,调整优化床位结构。(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卫健委)

14.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行动。深入学习三明经验,强化药品耗材集采改革、支付方式改革与医保服务价格调整政策联动,为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腾出充足空间,更好体现医务人员的劳动技术价值。向省医保局、省卫健委申请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自主权。(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各级各类公立医院)

15.人员编制管理创新行动。实施医院编制总量内一体化人事管理,根据市县管理权限,加强公立医院编制动态调整,每年使用全市医院空余编制总量的1/3,用于补充医院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医联体“市招区用”“市管区用”试点,新增基层医疗人才200名。(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16.薪酬制度改革深化行动。推动落实“两个允许”政策,逐步开展“三个结构调整”,建立符合行业特点的薪酬分配机制,动态缩小不同等级和不同类型医疗机构间人员收入差距。(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各级各类公立医院)

17.公立医院运营管理提质行动。全面构建以业财融合为重点的运营管理体系,着力提升公立医院资源配置效率和运营管理水平。在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全面设立运营管理部门,建设以业财融合为核心的运营管理信息集成平台,实现各类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各类数据共享共用。(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各级各类公立医院)

18.财政投入责任落实行动。持续优化投入机制和绩效管理,有效发挥财政投入“压舱石”和“指挥棒”作用。推行公益服务清单制度,对清单内急诊急救、贫困患者救治等服务事项给予全额补贴。结合公立医院功能定位,按照行业全面预算管理绩效考核思路,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卫健委)

(五)数字技术赋能工程

19.三位一体智慧医院赋能行动。遵循互联互通、智慧医院、信息安全标准,注重技术创新、服务创新、管理创新,市级统筹规划,各医院自行投入,加快推进智慧医院建设。三级公立医院达到电子病历五级、互联互通四级甲等、智慧服务三级、智慧管理三级水平;县级公立医院达到电子病历四级、互联互通四级乙等、智慧服务三级、智慧管理三级水平。(责任单位:各级各类公立医院)

20.医联体信息平台协同行动。市级集约化建设,构建统一信创数智基座,建立统一标准体系、安全体系、运维体系,聚焦便民、助医、辅政、促研四个方向,部署整合型业务系统,全面应用人工智能,实现医院、医联体内部和之间业务协同。(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数据局,各县区政府)

21.全民健康信息平台融通行动。升级构建1个数据融合集成服务平台,统一居民端、医护端、管理端3个入口端。串联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信息平台,实现市域内急危重症与慢病的分类管理。整合居民的医疗健康信息,实现“一码通行”。建设示范项目重点领域肿瘤、心脑血管市级整合型专科平台。市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具备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五级乙等功能。(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数据局、市财政局、市委网信办,各级各类公立医院)

22.三医数字化创新行动。构建三医联动信息平台,整合医疗、医保、药监业务系统数据。响应国家卫健委穿透式常态化监管要求,在市级常态化开展国家发布监测项目。(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数据局、市财政局、市委网信办,各级各类公立医院)

(六)京长对口合作工程

23.现代医院管理合作促进行动。与北京市各公立医院建立双向派驻机制,医教研协作机制和人才培养协作机制,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全面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现与北京市公立医院同质化管理。实现省级以上科研项目数量翻番,培养30名以上学科带头人。(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各级各类公立医院)

24.重点疾病合作促进行动。围绕重点疾病体系建设,深化市、县各医院与北京市各医院的对口合作。加入北京市医院专科医学联盟,建立同质化的基层医院标准诊疗流程。加强中西医协同发展,市中医院、市中研所与北京中医医院合作建立经典病房与治未病中心。(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各级各类公立医院)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党委领导、政府统筹,市卫健委牵头负责、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的长治市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工作推进机制,细化分工、压实责任、统筹资源,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政府各部门及项目实施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确保示范项目顺利推进。

(二)加强政策保障。各单位结合工作职责,按照国家和省要求,建立健全财政投入、学科建设、人才引育、编制管理、人事薪酬改革、科研创新、医保支付、价格调整等各项支持政策,制定相应实施方案,切实保障各项目顺利推进。

(三)加强督导评价。坚持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出台《长治市中央财政支持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管理办法》,建立工作任务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定期通报进展,重点督办进展缓慢项目。

(四)加强风险防控。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风险防控体系,健全重大事项决策和公示公开制度,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监督职能,强化对项目推进的全过程全方位监管,坚决杜绝项目推进中的腐败风险。

(五)加强宣传引导。加强政策解读,合理引导社会预期,最大限度凝聚改革共识,深入挖掘、总结提炼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的典型经验、做法,积极宣传示范项目进展与成效,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长治经验。





附件1:长治市中央财政支持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五大专项改革工作专班

附件2: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工作目标表




图文解读:《长治市中央财政支持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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