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cz0000000/2010-00083
- 成文时间:2008年10月10日
- 发布机构:长治市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08年10月10日
- 发文字号:长政任字[2008]6号
- 主 题 词:
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郭军等三人任免职的命令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二OO八年十月十日第十一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任命:
郭军为长治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凤德为长治市教育局副调研员。
免去:
刘旭的长治市科技局副局长职务。
二OO八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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