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19日,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自查清理的通知》(长政办函[2023]11号),以下简称《通知》,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畅通国内大循环、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必然要求,也是释放内需潜力、巩固经济回升向好基础的重要抓手。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对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框架结构与内容

《通知》分为“自查清理范围和重点、自查清理主体、自查清理步骤、工作要求”四部分。

第一部分自查清理范围和重点,从自查范围、清理范围、清理重点三方面进行阐释,尤其是“清理重点”中,从“市场准入和退出标准、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标准、影响生产经营成本标准、影响生产经营行为标准”四个标准对清理工作提出要求。

第二部分自查清理主体,除了各县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外,还涵盖了市直各有关单位,要求各有关单位开展政策措施清理工作,做到长治市范围内全覆盖。

第三部分自查清理步骤,分为自查梳理阶段、公开清废阶段、总结汇报阶段,提醒各单位把握时间节点,确保清理自查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第四部分工作要求,从思想认识、组织领导、完善机制、加强宣传四方面对自查清理工作提出要求,确保《通知》有效落地实施。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自查清理工作的通知


1.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自查清理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