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链接: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治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常态化工作机制的通知

    一、背景介绍 

  今年是省委、省政府确定的转型项目建设年。2017年12月27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山西省转型项目建设年(2018)行动方案》。为保障全省转型项目建设年的顺利推进,切实加强固定资产投资和项目建设工作,根据楼阳生省长要求,山西省发改委牵头起草制定了《山西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常态化工作机制》,并以晋政办发〔2018〕20号文印发。同时要求各地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出台相应的常态化工作机制。为贯彻落实省政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起草制定了《长治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常态化工作机制》。 

  二、内容解读 

  《长治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常态化工作机制》(以下简称《工作机制》)在《山西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常态化工作机制》内容的基础上,增加了“招商引资和项目储备衔接机制”。《工作机制》共包括七项机制,分别是:投资项目并联审批机制、相关职能部门责任机制、项目化管理机制、协调调度机制、市县两级联动机制、招商引资和项目储备衔接机制、监督考核机制。 

  (一)投资项目并联审批机制。本项机制共十四条。主要包括并联审批机制制定依据、并联审批项目、并联审批机制的适用范围、并联审批机构、并联审批工作流程、可实行承诺制的并联审批事项、涉及不同层级的并联审批事项办理、并联审批事项部门信息共享、并联审批事项办结时限、各并联审批部门主要职责等内容,旨在为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打造"六最"营商环境。 

  (二)相关职能部门职责机制。本项机制共八条。主要是解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审批、备案)、规划许可、报建、竣工验收等各环节审批工作中存在的审批事项多、程序繁杂、标准不清、耗时长等问题。 

  (三)项目化管理机制。本项机制共八条。主要针对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项目。重点解决大项目少、跟进主体不明确、项目推进不力等问题,为推动我市产业结构全面升级、发展动力深度转换,实现转型发展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项目支撑和保障。 

  (四)协调调度机制。本项机制共五条。主要涉及投资运行和项目建设的日常管理。通过高位调度和基础调度,密切跟踪分析投资运行态势,及时发现应对投资工作中面临的新情况,解决需市政府协调的重大问题。 

  (五)市县两级联动机制。本项机制共六条。主要是通过加强并联审批机制、相关职能部门责任机制、项目化管理机制、协调调度机制等四项机制的市县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着力解决工作不平衡、步调不一致等问题,推进项目建设。 

  (六)招商引资和项目储备衔接机制。本项机制共四条。重点是加强招商引资项目与项目谋划储备库的有效衔接,做好项目跟踪管理,促进项目尽快落地开工。 

  (七)监督考核机制。本项机制共九条。主要是围绕固定资产投资和项目建设工作,加强督查,加强考核,解决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工作是否推进有力、任务指标是否完成等问题。 

                                                                                            长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