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期间,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和政协各参加单位(以下简称:代表委员)向市政府提出建议、提案521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191件、政协委员提案330件。为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提升办理质量,确保代表委员满意,现将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办理责任

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是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的具体实践,是了解民意吸纳民智的重要体现,也是改进政府工作提升良好形象的有效途径。各承办单位要切实提高重视程度,把建议提案办理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建立完善主要领导总体负责、分管领导直接管理、综合处室协调督促、业务科室具体承办的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强化责任到人,充分调查研究,拿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与年度工作一同部署、一体推进、一并落实,真正把代表委员的真知灼见转化为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的务实举措和生动具现。

对市政府领导领办的重点建议、重点提案,承办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上手,领导班子要集体研究、寻找良策,与代表委员积极沟通对接,抓住解决问题的关键,逐条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或阶段目标,重点协调,抓好落实。

承办建议或提案10件以上的单位,要选择一批代表委员关注度高、意见建议集中、群众盼望解决的建议提案作为本单位的重点建议提案,由领导班子成员分别领办1个或2个,认真谋划解决问题的举措,提出行之有效的落实意见。领导班子成员领办的建议提案情况,于2024年8月31日前报市政府办公室议案提案办理科(附件1)。

二、严格时限程序,分类办理落实

按照各部门职责和工作任务,市政府已通过市人大官网“代表履职平台”和市政协官网“智慧政协”(以下简称:“两系统”),将521件建议提案交由相关县区和单位具体承办。5月20日之前,各承办单位在“两系统”点击查收建议提案,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认真研究,对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或需增减承办单位的建议提案,要在5月31日前通过“两系统”退回并注明理由及应承办单位,我们将转交或增减应承办单位办理,逾期不再调整办理责任。之后,代表委员还会陆续提出建议提案,我们将及时转办并另行通知,承办单位要按照上述要求尽快做出接收或调整。

对于多部门联合办理的人大建议,主办单位要牵头协调,充分采纳协办单位的意见,必要时主动会商,共同办理落实,统一答复代表。协办单位要密切配合,在收到交办建议之日起1个月内出具书面办理意见,经主要领导签字后提供给主办单位,同时上传至人大系统并报纸质版。

对于多部门联合办理的政协提案,在“智慧政协”里主要归类为分办,不分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承办单位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任务,分别对提案提出的意见建议作出答复。

各承办单位应在8月31日前,办理完成所有建议提案并答复代表委员,将答复函件提交“两系统”,人大建议答复函件纸质版分别报送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室议案提案办理科各1份,政协提案答复函件纸质版报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和市政府办公室议案提案办理科各1份。

对于涉及面广、办理事项较多、需较长时间研究解决的建议提案,须书面向市政府办公室说明情况,可延长至10月31日前办理完成,同时要积极向代表委员做好解释工作。

关于比较宏观、解决难度大的建议提案,承办单位可提出会商申请,市政府邀请有关专家和代表委员,与承办单位一道集中研究,共商解决之策。

代表委员对办理结果不满意或进一步提出建议,承办单位要征求其意见和要求,再研究再落实再反馈,真正把建议提案办理好、落实好,相关工作在1个月内完成并向市政府办公室书面报告。

三、深入沟通协商,提升办理质量

各承办单位要增强主动服务意识,注重办理过程中的沟通与协调,继续坚持“三联系”制度,做到办前了解意图、办中协商交流、办后跟踪回访。通过座谈协商、实地调研、电话网络等多种方式,邀请代表委员参与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广泛听取各方面的建议意见,真心诚意交流,充分释疑解惑,积极回应关切。今年,市政府将把“三联系”落实情况作为重点督办内容,切实提高代表委员的满意度。

关于建议提案中反映的问题、建议和意见,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已解决或基本解决的,列入“两系统”办理结果A类;办理情况复杂,正在解决或者准备解决的,要积极创造条件,提出计划措施,逐步予以解决,列入“两系统”办理结果B类;因现行政策或客观条件无法解决的,要实事求是做出说明,沟通交换意见,力争得到代表委员理解,列入“两系统”办理结果C类。

四、规范答复内容,适时公开信息

建议提案答复要依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政策,准确反映建议提案办理情况,答复正文要对照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逐条作出答复,答复内容客观详实、针对性强,解决措施明确具体、操作性强,做到文字简练、有理有据,切忌文不对意、答非所问、计划总结简单复制。

答复函件应按规定格式行文(附件2,3),由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注明是否可以公开。代表委员需要答复函件的,要第一时间将答复函件送达本人,联名提出的建议提案,应分别送达每位代表委员。

各承办单位依据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建议提案答复可以公开的,要在政府官网或本单位官网进行公开发布,接受群众监督并做好解读、舆论回应等工作。    

五、密切联系协作,强化督查问效

办理期间,承办单位要加强与市政府办公室秘书科室联系沟通,互通有无,完善措施,共同提高办理质量。对程序性、操作疑问、协调调度等问题,多与议案提案办理科联系沟通,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承办单位也要安排专人负责日常联络工作,5月31日前将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电话报议案提案办理科邮箱。

按照市领导要求及安排,市政府办公室将会同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相关委室,对承办单位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尤其是市领导领办和本单位确定的重点建议提案办理情况进行督查。督查情况将适时予以通报,对办理进度超时、不落实“三联系”制度、答复质量差的单位提出批评并进行专项督办,确保在规定时限内保质保量完成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结束后,承办建议提案10件以上的单位,要认真总结全年办理情况,归纳好的经验做法,于11月30日前将建议提案办理落实情况报告和办理情况统计表(附件4),以书面形式(附电子版)报市政府办公室议案提案办理科。

联 系  人:谢 洪    

联 系 电 话:0355—2192592

电 子 邮 箱:yatablk@163.com


附件1:承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领办建议了提案情况统计表

附件2: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XXX号建议的答复

附件3: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XXX号提案的答复

附件4: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统计表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