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 2025 年度长治市民营企业 中、初级
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社局、民营经济发展中心、各有关民营企业:
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 定》(晋人社厅发〔2021〕28 号)、《关于转发人社部办公厅〈关 于进一步做好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2〕38 号)、 《关于做好 2025 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 〔2025〕560 号)精神,结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 做好 2025 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长人社函〔2025〕 99 号)要求,现就 2025 年度长治市民营企业中、初级职称评 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2025 年度长治市民营企业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 , 在市人 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管理和指导下 , 由市民营经济发展中心 具体组织实施。
二、评审及适用范围
2025 年度全市民营企业中、初级职称评审的范围:在我市 民营企业从事工程类的专业技术人员(包括冶金、机械、建筑、 化工、电气、市政、道路、轻工、园林、矿山、地质、测绘、水利、 暖通、给排水共 15 个专业)。通过本次评审取得的资格证,仅 在民营企业中有效。
学历要求:中专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和再教育学历均可, 不含高中学历)。
以下人员不得申报:
(一)退休人员(含已达到退休年龄未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 以本文件发文之日为限);
(二)本人人事档案在国有企事业单位存放管理的;
(三)不属于上述工程专业评审范围的;
(四)违法或失信人员;
(五)党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且在受处分期的。
三、申报条件
(一)品德条件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申报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作 风正派;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二)资历条件
1. 申报员级任职资格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具有完成一般 技术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并取得中专(不含高中)及以上 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1 年以上。
2. 申报助理级任职资格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专(不含高中)毕业,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 工作 5 年以上或担任技术员 4 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 2 年 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 1 年 以上。
申报助理级任职资格的人员需胜任本职工作,在高、中级 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能独立解决工作中的一般性技术问题,有 一定的综合分析能力,能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3. 申报中级任职资格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中专以上学历,且作为技术骨 干参与完成企业技术项目 3 项以上;
(2)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中专学历,且任助理级 5 年以 上(即 2020 年底前取得助理级职称或对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 资格且聘任的),或中专毕业担任助理级 1 年以上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10 年以上;
(3)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专学历,且任助理级 4 年以 上(即 2021 年底前取得助理级职称或对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 资格且聘任的),或大专毕业担任助理级 1 年以上且从事专业 技术工作 8 年以上;
(4)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本科学历,且任助理级 4 年以 上(即 2021 年底前取得助理级职称或对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 资格且聘任的),或本科毕业担任助理级 1 年以上且从事专业 技术工作 6 年以上;
(5)硕士毕业且担任助理级职称 2 年以上,即 2023 年底 前取得助理级职称或对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且聘任的。
申报中级任职资格人员需具有较丰富的生产、管理经验, 能独立承担较复杂的生产技术和管理工作,解决较复杂的技术 问题,并取得一定成绩;能指导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和学习, 合理组织生产并取得一定经济效益。
(三)继续教育条件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 25 号)、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专业技术 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20〕736 号)和 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 2025 年全市专业技术 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长人社函〔2025〕108 号)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应当适应岗位需要和职业发展的要求,积极参加继续教育,自学完成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课时,专业技术人员 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申报职称的重要条件,专业技术人员申 报时提供2023-2025 年公需课目合格证书和专业科目合格证书。
四、开辟民营企业职称评审绿色通道
(一)党政机关(含参公管理单位)交流到民营企业从事 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首次申报不受资历、层级限制,根据其 工作年限比照相应资历、层级条件进行申报,在原单位取得的 工作业绩与成果视为专业技术业绩。
(二)在民营企业工作,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不含中专) 毕业的专业技术人才,未取得助理级职称的,可根据工作年限 要求,直接申报上一级职称(须提供相应年限的业绩材料) 。 具体工作年限要求条件如下:
1. 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专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 6 年;
2. 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本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 4 年;
3. 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从事专业技术 工作满 2 年。
(三)在工程技术领域生产一线岗位,从事技术技能工作 的民营企业高技能人才,具有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职业资 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可申报工程系列相应专业中、初级职称。 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分
别按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参评相应系列(专业)职称。
(四)对业绩突出的优秀人才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通过 绿色通道申报中级职称。
1. 获得市级创新奖等市级以上科技项目主要负责人;
2. 被市级及以上部门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技 术负责人;
3. 被认定为市级拔尖人才,并获得市级以上表彰的民营企 业负责人;
4. 在争创名牌产品中的主要获奖人(拥有发明专利、实用 专利者),在技术革新中取得经济效益连续 3 年占本企业利税 总额(300 万元以上)20% 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五、申报推荐程序
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实行个人申请、单位出具意见推荐、 报经县、区民营经济发展中心收集汇总 , 县、区人社局初审同意 , 市人社局审核备案通过后 , 统一报送长治市民营企业发展中心。
单位推荐过程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民主、择优的 原则 , 严格实行三次公示制度 , 即评审条件程序公示、个人申 报材料公示、单位鉴定意见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 , 要填写《专业技术职称材料申报公示表》 ( 市人社局网站下载 )。用人单位要对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真实 性进行审核把关 , 严格落实用人单位推荐首审负责制。推荐人 员的专业技术报告必须由所在单位技术负责人把关签字。单位出具的鉴定意见 ( 单位推荐报告、《山西省专业技术职称申报 评审表》中“工作单位鉴定意见”) 必须包括申报人的品德、学历、 资历、工作能力、业绩成果、学术技术等内容 , 并具体说明是 否符合这六个方面评审条件 , 并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各县 ( 区 ) 民营经济发展中心和县 ( 区 ) 人社局要高度重 视此项工作 , 对材料的真实性严格把关 , 审核同意后 , 在评审 表中相应栏内填写清楚材料是否属实 , 是否同意推荐 , 推荐人 签名,并加盖公章。
六、申报材料要求
(一) 《山西省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2025 年版) 一式 3 份,表样在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下载专区 下载填写,单独胶装成册(封面要求白色,A4 纸打印)。贴本 人近期一寸免冠红底照片(另准备同底照片 1 张一同报送)。
(二)个人工作总结(含业绩内容)一份(A4 纸打印), 字数在 2000 字以上。(表样在长治市人民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 中搜索本文件名下载附件,请严格按照样版准备,密封线以下 不要体现个人姓名及工作单位等体现个人信息的文字,总结单 独附资料内,不要装订)
(三)单位法人登记证和有效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并 提供相应工作年限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 按属地原则申报。人事档案已由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代理 的,由用人单位出具鉴定意见,由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报
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未办理人事档案代理的, 由用人单位出具鉴定意见,经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 核后报送。
(四)现有的评审表(员级、初级)原件、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公需科目合格证书和专业科目合格 证书。
(五)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附学信网(www. chsi.com.cn)打印的带二维码的学历证明(可查询时间延长至 6 个月)或相关学历毕业生登记表原件,专业不一致的提供加 盖公章的在校期间学习科目表。
(六)申报中级职称的答辩论文,准备两份。其中一份要 有单独封面(封面要求白色 A4 纸装订),封面标注姓名、所在 单位、论文题目,是否发表不限,字数在 2000 字以上,后附查 重率检测报告 1 份(查重率低于 30%)。另外一份要按照网页 下载样版准备,密封线以下不要体现个人姓名及工作单位等体 现个人信息的文字,A3 纸打印,不要装订,单独附资料内,下 载路径为:长治市人民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中搜索本文件名下载附件。
(七)业绩成果材料。提供申报职称对应年限业绩成果材料, 每年至少一项。
(八)评审条件程序公示、个人申报材料公示和单位鉴定 意见公示的相关印证资料; 《专业技术职称材料申报公示表》和单位推荐报告(加盖企业公章)。
(九)长治市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个人情况一 览表(表样在长治市人民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中搜索本文件名 下载附件)。
(十)申报中级职称的人员填写(初级不必填此表) 《长 治市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推荐备案表》,表样在长治市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下载专区下载。
各种证件或证书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待审核后退 回,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申报材料除需单独提供的,其余按 上面要求中所列顺序排列做好目录,装订成册,。
特别提示:以上所有资料需要准备电子扫描件留存。
七、其他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关于学历问题:学历以申报时已取得的国家教育行 政部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承认的,与本人所从事专业相同或 相近(理、工科)的毕业文凭或学位为准。
(二)关于专业问题:专业相同或相近(理、工科),指 申报人员理、工科毕业, 申报人员在校期所学课程涵盖申报专 业的相关内容,即可申报。
(三)任职年限按截止发文日期时实际年度实算。
(四)各县区人社局和民营企业主管部门要认真负责,严 格审查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和有关材料,做到真实可信,客观 公正。对提供虚假材料的申报人员, 一经查实,取消当年参评资格或评审通过资格,且 3 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五)此次职称评审工作不委托任何机构,不举办任何培 训班。
(六)申报资料报送至长治市民营经济发展中心人事科(长 治市太行西街406 号政务中心B 座 10 楼),截止时间为9 月 30 日。
(七)文中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市人社部门有关文件执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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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焦亚男 联系电话:3080163 各县区联系电话:潞州区2188855 |
长子县83223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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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2114547 |
壶关县87752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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潞城区6762120 |
襄垣县77955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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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党区8084216 |
平顺县8923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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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留区7522191 |
黎城县55122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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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3039949 |
武乡县63886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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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县7022734 |
沁源县7994880 |
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长治市民营经济发展中心
2025 年 8 月 26 日
(此件主动公开)
1.附件1:评审表.doc
2.附件2: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打印纸.doc
3.附件3:长治市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个人情况一览表.xls
4.附件4:专业技术职称材料申报公示表.doc
5.附件5:答辩论文打印纸.doc
6.附件6:任职资格推荐备案表(2025).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