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要素保障

1、用地支持

加大用地政策支持。根据国家部署,适应民营中小微企业用地需求,探索实行产业链供地,对产业链关联项目涉及的多宗土地实行整体供应。探索以工业为主导功能的混合产业用地供给方式,支持民营企业根据发展需要和市场变化在混合产业用地中合理转换产业类型,鼓励同一地块内工业、仓储、研发、办公、商服等用途互利的功能混合布置。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申报纳入国家用地保障范围,省级用地保障清单中的民间投资项目占比原则上不低于30%。

——摘自中共山西省委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行动方案》的通知(晋发〔2024〕11号)

平等便利获得土地。加快实施“标准地”改革,新增工业用地做到净地出让、带指标出让。加快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对民营企业,依法依规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出让等方式供地。支持市县政府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者入股的方式,与社会资本共同投资建设准公益性的基础设施和社会民生项目。用好自然资源部《产业用地政策实施工作指引》,增强各类用地主体政策获得感。

——摘自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化拓展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晋发〔2020〕18号)

持续盘活存量土地资源。持续开展年度“批而未用”土地专项清理工作,强化“增存挂钩”机制落实和节约集约利用专项考核,以存量土地消化处置核算产生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总量,倒逼市县持续盘活存量土地资源。

合理安排年度用地计划指标。坚持计划指标跟着项目走,保障有效投资用地需求,纳入省级重大项目清单重点保障的能源、交通、水利、产业单独选址项目用地,在建设用地依法依规批准后直接配置计划指标;“增存挂钩”产生的新增计划指标,优先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民生工程及省级以上开发区重点转型项目用地。

强化重点工程项目用地服务。主动与相关部门对接,及时了解重点工程项目用地需求,加强重点工程用地手续办理调度,指导市县自然资源部门及用地单位解决重点工程用地报批中存在的问题。

深化“标准地”改革。积极探索和推进“标准地”模式,大幅提高省级及以上开发区出让“标准地”宗数占本开发区工业用地的比重。在山西综改示范区探索将新增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制度向生产性服务业项目延伸。制定《山西省“标准地”改革工作指引》,实施全周期管理,推动与“地证同交”“标准化厂房”“弹性出让”深度融合。

——摘自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化市场主体倍增要素服务保障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晋政办发〔2022〕7号)

现有工业用地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提高容积率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直接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不再征收土地价款差额。

对省、市重点项目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因非企业自身原因致使出让金缴纳延期产生的违约金,经市政府批准后可减免。允许民营资本规范有序参与土地整治,产生的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优先用于民营企业项目。民营企业项目使用2015年以前已落实耕地补充方案并经省政府批准转用的土地,或者使用2015年以前年度补充耕地指标的,可统一按省政府公布的平均年产值10倍缴纳耕地开垦费。

——摘自长治市委、市政府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配套措施(长发201828号)

2、切实降低企业成本

严禁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指定中介机构垄断服务、干预市场主体选取中介机构等行为,规范环境检测、招标代理、政府采购代理、产权交易、融资担保评估等中介服务收费。

降低企业水电气报装成本。改革优化用水接入,城市用水报装在4个工作日内办结。改革优化电力接入,对省级以上开发区内项目,供电企业的业扩工程投资界面延伸至用户规划用地区域红线;小微企业低压接电(城区报装容量160千瓦以下,农村100千瓦以下)办理时间不超过3个工作日(不含外线施工),零成本接入;高压接电外线工程涉及的各项行政审批5个工作日内并联完成(法律规定将其他部门审批结果作为前置条件的,相关部门“容缺受理”先行开展审查,待相关前置审批结束后立即完成审批流程),供电企业单电源接电时间不超过20天、双电源不超过30天(均不含外线施工)。改革优化用气报装,对社会投资、不涉及地下燃气管道安装、装表容量25立方及以下的商业餐饮用户用气报装项目,免收设计费、探伤费等相关费用;在保证供气安全的前提下,用气报装项目气源接驳采取就近接入,用户外线工程专用燃气管道及设施由燃气企业全额投资。

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拓展“一类事一站办”服务,推动关联事项集成办。从企业和群众视角出发,建设“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将需要多个部门办理或跨层级办理、关联性强、办理量大、办理时间相对集中的多个事项集成办理,大幅压减办理时长和办事成本。持续拓展“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实现“一件事”在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统一申报、统一受理、综合审批、统一出件全流程业务应用,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件事一次办”“一类事一站办”服务。在优化提升公共教育、劳动就业、医疗卫生、养老服务、托育服务、住房保障等领域公共服务的基础上,推动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水电气热网报装、过户,以及不动产登记、投资建设审批等关联事项纳入政务服务大厅、接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跨领域集成办理。确不具备进驻条件的可采取授权大厅工作人员接办件模式或放置自助设备方式丰富大厅公共服务供给。

——摘自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24〕8号)

3、环境能耗保障

拓展环境能耗空间。强化重点区域、行业、企业污染防治、节能降耗,不断提升我省污染治理水平和节能降耗水平。严格控制能耗强度,合理控制能耗总量,结合各市能耗强度下降情况和经济发展水平,合理分解年度双控目标。指导企业合理测算新上项目原料用能,在节能审查中合理扣减原料用能。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压减过剩产能,不断腾出环境能耗空间,为新兴产业发展提供保障。

科学统筹排污能耗保障。重大产业项目在满足环境质量要求的前提下,所在区域保障确有困难的,由省级储备指标统筹解决,并将现行的总量指标在环评审批前取得调整为建设单位承诺投产前取得。将单位增加值能耗作为新上项目的重要标准,优先发展有利于完成全省及所在市能耗强度下降目标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行业产能已经饱和的“两高”项目要按照“减量替代”原则,落实能耗指标以及煤炭消费减量替代,主要产品设计能效水平应对标行业能耗限额先进值或国际先进水平。实施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动态监测。积极争取省内更多项目列入国家能耗单列目录。

简化项目环评编制。加强园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对满足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落实园区规划环评要求的入区项目,政策规划符合性分析、选址的环境合理性可行性论证、区域生态环境现状调查评价等环评内容可以简化。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现状环境质量原则上以引用现行有效监测数据为主,取消评价等级判定、模型预测、环保措施技术经济论证等内容。

试行“一本式”环评编制管理。针对焦化、钢铁等行业出台“一本式”环评报告编制技术指南,规范约束项目选址、主体工程、环保措施等方面编制内容。实行标准化编制、标准化审批,减少环评的随意性,缩短环评编制和审批时间。

豁免部分项目环评手续。未列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项目无需办理环评手续。对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汽车制造业、专用和通用设备制造业、低于6000千瓦的光伏发电、经济林基地(原料林基地除外)、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房地产开发等项目,豁免环评手续办理。

拓展环评承诺制改革试点。将环境影响总体可控、就业密集型等民生相关的部分行业纳入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项目环评审批部门在收到告知承诺书等要件后,直接作出审批决定,包括社会事业与服务业、制造业、畜牧业、交通运输业等行业项目。

深化区域环评改革。对已完成园区规划环评且落实规划环评相关要求的,开发区内“标准地”区域环评可豁免。协同推进园区集中供热、污水处理、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等基础设施建设,为企业降低环境治理成本。

优化小微企业环评。对实施排污许可登记管理的建设项目,不再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探索园区内同一类型小微企业项目打捆办理环评手续,统一提出污染防治要求,单个项目可不再重复开展环评。

简化排污许可管理。未列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的项目不纳入排污许可管理;按照通用工序管理,且不涉及锅炉、工业炉窑、表面处理、水处理的煤炭开采洗选,天然气开采以及黑色有色金属、非金属采选,设备制造等行业项目,一律实行登记管理,无需申领排污许可证。

优化执法监督管理。优化“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充分保障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合法权益,灵活运用“线上+线下”等方式开展抽查。对污染物排放量小、环境风险低、生产工艺先进的小微企业,纳入监管执法正面清单,减少执法检查次数或免予现场检查。

4、政务服务

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优化升级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理平台,推动“照、章、税、金、保、医、银”数据一次采集、对接互通、集成办理,实现申请营业执照、公章刻制、申领发票和税务Ukey、员工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银行预约开户等业务0.5天内同步办结,并为新设立市场主体和“个转企”成功企业免费刻制公章和发放税务Ukey。

全面推行电子照章综合应用。建设服务企业的统一电子印章管理系统,对开办企业同步免费制发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推广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在货物报关、银行贷款、项目申报、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领域的应用场景,启动电子印章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互通互认互用。

推行“一业一证”改革。选取餐饮、便利店、药店等行业,梳理同一行业的全部准入条件并进行标准化集成,将一个行业准入所涉及的多张许可证整合为一张“行业综合许可证”,制定相关行业综合许可办事指南,企业只需填报一张表单、提交一套材料、申领一张许可证即可营业,进一步降低行业准入成本,实现“一证准营”。

优化发票领用服务。新办企业首次申领发票,顶格核发最高开票限额10万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5份、增值税普通发票50份。对纳税信用A级的一次领取3个月增值税发票用量,申请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百万元的实行“先准后核”。推进发票电子化改革,上线应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24小时在线免费提供申领、开具、交付、查验等服务。

优化办税缴费服务。发布税收事项容缺办理清单,市场主体对清单内事项主要资料齐全、次要资料欠缺时,承诺“先办理补资料”后可以容缺办理。推广企业财务报表与纳税申报表对接转换、“一键报送”。推广“数据自动预填+信息补正申报”要素化模式,运用大数据自动预填功能,在确认或补正后即可线上提交。推行非税收入掌上办,由系统自动生成计费依据和应缴费额,实现“一键缴费”。推行省内跨区迁移“无障碍”服务,无需核准,系统自动办理迁移。简化跨省迁移程序,实现资质异地共认。推行跨省电子缴库“一键直达”、实时入库。

推进市场主体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将简易注销登记适用范围拓展至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偿完结的各类市场主体(上市股份有限公司除外),将公示时间由45天压减为20天。建立简易注销登记容错机制,对部分存在轻微异常状态的市场主体,待其异常状态消失后允许再次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完善《企业注销指引》,为企业提供更加规范的行政指导。持续开展长期吊销未注销企业清理,进一步提高市场主体退出效率。

深化企业投资建设领域改革。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完成项目赋码、立项备案、工程规划、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全流程审批服务不超过80个工作日。探索编制“一本制”综合报告,明确项目建设技术标准,实现环评、水土、能评、洪水、取水等事项综合评估、一次评审。完成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深度整合,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网上审批,进一步提高项目审批效率。

推动水电气热网报装联办。推动水、电、气、热、通信、有线电视等报装服务事项进驻市县政务服务大厅。提供“一站式”报装、维修、过户、缴费、查询等服务,实现一次申报、全程网办、一站办结。优化水电气报装流程,实现低压非居民用户、高压单电源用户、高压双电源用户获得用电时间分别压减至5个、15个、25个工作日以内,无外线工程、有外线工程企业获得用水用气办理时间分别压减至3个、5个工作日以内。

深化拓展“全代办”服务。深化“承诺制+标准地+全代办”集成改革,建立项目前期研判策划服务机制,对重大项目实行“一项目一方案一清单”审批服务,帮助企业快速完成项目审批。组建涉企服务专家团队,提供涉企政策解读、手续办理难题协调等服务,企业可通过电话预约、微信或平台留言等方式提出服务需求,专家团队指派专人或多人主动上门服务,做到“有求必应、随叫随到、服务周到、无事不扰”。

深化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改革。以行政机关清楚告知、企业诚信守诺为重点,企业只要符合适用告知承诺的情形、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有关申请材料的,行政审批部门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企业拿证后即可开展经营。除直接涉及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保护、节约能源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及其他重要事项外,全省推动实行告知承诺制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达到100项以上。

推行“一件事”集成服务。从市场主体需求出发,按照不同应用场景、业务情形,将涉及面广、办理量大、办理频率高、办理时间相对集中的政务服务事项整合优化为“一件事”,实行“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受理、一网办理、一口发证”,企业后续准营许可、备案事项实现“智能引导、能联尽联、证照联办”。

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编制省、市、县三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设立和实施行政许可,清理规范“以备案之名行审批之实”等各种名义变相设立的行政审批,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规范全省统一的涉企许可事项办理标准,明确许可条件、申请材料、审批程序、收费标准等并向社会公布,实现服务事项、服务标准、所需材料以及办理流程、时限等要素同源管理、同标准办理。

推行企业“证照通办”服务。加快推进高频政务数据共享应用,加强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和管理,完善电子证照和数据库建设,凡是能够通过信息共享、数据比对获取的审批信息,不再要求企业提交申请材料;凡是能够通过电子证照替代的,不再要求企业提交实体卡证,企业持电子证照即可办理部分高频政务服务事项。

打造“7×24小时不打烊”政务服务超市。拓展延伸涉企服务链条,在各级政务大厅、基层便民服务机构、银行网点等开辟涉企服务专区,全面提供企业开办、涉企经营审批、报税缴税、信用查询、招才引智、融资贷款等综合性服务,探索在工作时间以外提供简易事项智能办理、无障碍提交办事材料等服务。

打造涉企政策“一站式”发布平台。建设涉企政策“一站式”发布平台,统一打造面向企业的专属服务空间,梳理归集各级各部门出台的涉企政策,统一集中发布惠企政策清单。坚持服务跟着企业发展需求走,健全完善“一企一档”功能,充分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手段,精准推送政策信息,帮助企业用足用活用好政策,主动甄别符合条件的企业,推动部分惠企政策“免申即享”。

开展“政策找企业、服务到企业”系列活动。建立政府与中小企业对话沟通机制。每年举办全省中小企业创新嘉年华活动,为广大中小企业提供面对面、多元化的综合服务。实施百县万企服务计划,常态化开展中小企业服务月活动、“三进四送”活动、志愿服务活动,力争每年服务企业1万家以上。设立“企业维权接待日”,省市县三级党政领导在各级政务大厅,组织有关部门现场集中解决企业合理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