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服务业质量提升行动
方案》的通知
晋发改服务发〔2022〕313号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质量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质量工作部署,推进质量强省战略深入实施,大力提升服务业发展质量,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抢抓构建新发展格局战略机遇,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提高服务业质量和核心竞争力为中心,聚焦产业转型和居民消费升级需求,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业向品质化和多样化升级,实现服务业质量水平整体提升。
(二)基本原则
1.市场主导。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发挥企业主体作用,积极复制推广优秀服务模式和先进质量管理经验,增强全省服务业质量提升的内生动力。
2.创新引领。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鼓励服务业企业开展数字化、智能化改造,运用数字技术优化业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激发全省服务业活力潜力。
3.分业监管。加强分类指导,分业施策,压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规范,强化宣传引导,引领服务业质量稳步提升。
4.品牌驱动。坚持质量至上,标准规范,进一步强化服务品牌意识,营造服务业各行业各领域争创品牌的良好氛围,增强我省服务业核心竞争力。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通过开展服务业质量提升行动,服务业质量治理体系更加完善,标准覆盖率大幅提高,服务业整体竞争力明显增强。服务消费环境显著改善,消费者满意度不断提高,人民对美好生活需求得到更好满足。
二、重点领域
(一)生产性服务业
现代物流。推进智慧物流技术应用,加快全省物流信息公共管理平台建设,推进大宗商品智慧物流供应链管理平台等智慧物流信息示范平台建设,带动行业向智慧化全面提升。构建物流标准化体系,加快完善货物运输、物流园区等物流标准规范制定,重点完善包装、托盘、周转箱、货品编码、物流信息交互等标准,加强单元化物流系统标准制定和修订,提升物流全链条标准化水平。(省工信厅)
金融服务。引导金融机构围绕小微企业、“三农”、制造业、绿色低碳、科技创新等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优化资源配置,加大信贷投放力度,拓宽直接融资渠道,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不断增强支持实体经济能力。完善新型金融标准体系,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推动标准化与金融科技、绿色金融、普惠金融、供应链金融、科技金融等重点领域深度融合,提升金融服务能力。(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太原中心支行、山西银保监局、山西证监局)
科技服务。持续加强科研领域政策创设和改革,加快高端创新平台建设。支持行业特色、技术创新能力强的规模以上企业建设企业技术创新中心,支持对产业具有扩散带动效应的重点企业主动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建设实验室、中试基地等科技创新平台。在技术研究、试验、应用中强化科技服务标准化理念,助推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产业化,加速创新成果转化。(省科技厅)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加快5G基站、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培育壮大数字产业方阵,推进数据中心绿色发展,加快数字化应用场景拓展,深化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DCMM)试点建设。推动软件信息技术企业创新能力跃升,鼓励本土企业参与ITSS(信息技术服务标准)、CMMI(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DCMM(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评估认证。(省工信厅、省通信管理局)
商务服务。人力资源服务,建立健全行业规范和行业标准,鼓励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积极参与地方特色劳务品牌培育,高标准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会展服务,积极引进知名度高、影响力强的国家级国际性会展活动,提升太原能源低碳发展论坛、中国(太原)国际能源产业博览会等会展活动规模品质,打造5-10个具有国家影响力、培育2-3个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会展品牌。法律服务,推动建立仲裁调解与金融纠纷调解、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等专业领域衔接长效机制,创新制定全国领先的司法行政相关标准。(省人社厅、省商务厅、省司法厅)
节能环保服务。大力推进合同能源管理、节能诊断、节能评估、节能技术改造咨询服务、节能环保融资、第三方监测、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等模式发展,推动节能环保服务向咨询、管理、投融资等多领域、全周期的综合服务延伸拓展。创新节能标准化服务,强化标准宣传贯彻,鼓励标准化技术机构为企业提供节能环保标准研制、标准体系建设、标准化人才培养等定制化专业服务。(省生态环境厅、省能源局、省工信厅)
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立足服务农业生产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重点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聚焦粮食等大宗农产品生产,大力发展耕种防收等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推进农业生产性服务业标准化,推广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完善具有地方特色的服务标准。建立服务质量和绩效评价机制,有效维护服务主体和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省农业农村厅)
(二)生活性服务业
商贸服务。依托各地特色优势产业,培育100个乡村e镇,打造区域公共品牌。支持山西便利店品牌化、数字化发展,鼓励品牌连锁店建立线上线下融合的全渠道营销体系,支持品牌连锁便利店下沉县域。开展“品鉴山西美食、晋享山西味道”餐饮品牌推广活动,打造“三晋文化系”菜肴。支持本土餐饮领军品牌做大做强,以智慧餐饮、中央厨房等模式开展连锁经营。(省商务厅)
养老服务。强化“康养山西、夏养山西”宣传推广,打造全国重要康养目的地、京津冀养生养老“后花园”和周边省市异地养生避暑聚集地,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高品质的健康生活需求。推广社区居家养老和养老机构服务标准规范,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培育星级机构,研究制定养老服务质量、安全基本规范、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和居家上门服务规范等地方标准,培育10个规范化、标准化、连锁化社区养老服务品牌。(省民政厅)
托育服务。开展普惠性托育服务专项行动,充分发挥托育服务试点的示范效应,开展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创建活动,推进托育领域品牌和领跑企业的遴选和创建工作。建立完善我省托育机构设置标准和管理办法,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专业化、规范化建设。(省卫健委)
文化旅游。强化A级景区、旅行社、星级酒店动态管理,鼓励文化旅游企业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全力锻造黄河、长城、太行三大文旅品牌。制订30项文化旅游地方标准,建设10个服务标准化示范景区,推动文化旅游服务标准化、特色化、智能化发展。(省文旅厅)
家政服务。鼓励骨干家政企业做大做强,创建区域特色家政服务品牌。开展家政服务业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示范企业建设培育,加大家政服务业岗位培训力度,提升家政服务从业人员素质。制定完善我省家政行业的服务标准和服务规范,开展家政服务标准化试点示范。(省商务厅)
三、主要任务
1.加快服务业数字化改造。立足数字技术,拓展服务业数字化场景应用,深入推进“数字化+商贸”,积极发展数字零售、跨境电商、能源互联网、研发云等新业态,推广智慧检测、共享平台等新模式,推进数字技术、智能制造技术在生产性服务领域全面应用。积极拓展在线技能培训、数字健康、数字文化场馆、虚拟景区、虚拟养老院、在线健身、智慧社区等新型服务应用,加快建设各类生活性服务业平台,扩大优质服务覆盖范围。(各行业主管部门,省工信厅)
2.健全服务业标准体系。围绕我省服务业特色优势行业和重点发展领域,分类推进服务业标准研制、修订、应用。深化国家级、省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建设,充分发挥试点的辐射带动引领作用,鼓励企业主导或参与国际、国家、行业标准制订、修订,加快地方服务行业标准体系建设。(各行业主管部门,省市场监管局)
3.提升服务管理水平。鼓励企业应用先进质量管理体系和方法,开展服务质量共性技术联合开发与推广,创新技术工艺、产业业态和商业模式,加快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促进平台经济、共享经济发展。大力宣传服务认证,鼓励更多企业积极参与。加强服务认证活动的监督管理,提升认证公信力和有效性,助力服务业质量总体提升。(各行业主管部门,省市场监管局)
4.打造山西服务品牌。引导服务业企业积极参与“山西精品”公用品牌和区域公用品牌创建,鼓励知名服务品牌企业通过收购、兼并、重组等多种途径做大做强,争创“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完善服务品牌评价指标体系,实行优质服务标识动态管理,组织省内服务业知名企业积极参加中国品牌日活动。(各行业主管部门,省市场监管局)
5.引进培育服务人才。多渠道引进国内外高素质、复合型现代服务业人才,鼓励有条件的高校主动增设或建优建强养老、托幼、旅游、家政等服务业相关专业,增加高素质服务业人才供给。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开展服务业人才定制化培养。扩大服务业从业人员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规模,推动服务业从业人员职业化、专业化发展。(各行业主管部门,省人社厅)
6.创优服务消费环境。科学构建服务质量满意度评价指标体系,完善统计调查方法,持续开展服务质量满意度调查、分析与评价。围绕“安全、质量、价格、服务、维权”五个放心,在全省全域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加强12315投诉举报热线与12345政府服务热线平台对接,进一步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加大对服务消费领域消费欺诈、个人信息滥用和不公平格式条款等问题的惩治力度,持续优化服务消费环境。(各行业主管部门,省市场监管局)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行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服务业质量提升工作,强化责任担当,加大组织协调力度,与市场监管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开展好本部门本行业质量提升行动,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强化质量监管。按照“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落实监管责任,杜绝监管盲区和真空。对涉及多个部门的监管事项,行业主管部门要担负起主责,会同相关部门制定联合监管事项,实施综合监管。
(三)加强督促检查。按照全省质量工作的统一部署安排,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与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合作,积极配合做好服务质量提升跟踪调度、督查督导、考核评价等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强化舆论引导。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网站、微博、微信等传播媒介,加大服务业质量信息公开力度,做好舆论宣传引导,营造山西服务质量不断提升的良好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