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缴存单位、个人: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住房公积金数据质量提升工作的通知》要求,保障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请各缴存单位和个人于6月30日前完善或修正住房公积金登记表中基本信息,如未按时完善或修正,将直接影响单位和个人的年度基数调整工作。

长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