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长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6月30日对全市5339家单位、378732名职工公积金账户进行了年度结息,本次共结息20538.77万元,结息利率按人民银行挂牌一年定期利率1.50%执行,全部利息均已同步记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广大缴存职工注册手机公积金APP登录后,点击“账户查询”页面,进入“缴存明细”点击“其他”就可以看到自己的年度结息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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