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现将我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制度》等制度,进一步强化“一把手亲自抓,办公室具体承办,各科室主动配合”的工作机制,依托长治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监督检查、“双随机”公示等信息,全年共编发政府信息110余条,依法、有序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了对行政权力的民主监督,增强了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透明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

——

——

行政强制

——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5

111424.49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如一些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需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2020年,我所将继续依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和市委、市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能力。一是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详细梳理我所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和发布信息,做好运维工作,确保我所信息公开工作按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方便公众查询;二是通过各种形式积极组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参加培训,努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推动卫生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现新的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长治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2020年1月16日